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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同业机构合同面签环节案件频发的情况,为规范操作,严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渤海银行天津分行采取措施加强批发授信业务面签管理。一是批发授信业务全套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的签署一律实行双人四眼面签原则;二是除全套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外,还需面签相关重要法律性文件;三是部分业务的面签工作必须由支行一把行长与管户客户经理共同进行,同时在签署页上签字确认并记录面签日期;四是非足额担保的民营企业授信业务及总行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分行信贷监控部参与面签的业务,合同签署及核保工作必须由分行信贷监控部人员陪同进行,客户部门需将面签及核保时间事先通知信贷监控部以便安排人员;五是敞口额度5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授信业务,原则上应采取借款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到我行面签的方式;六是坚决杜绝各类合同签署人,包括申请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担保人(包括其配偶)由他人代签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