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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将与稽查特派员“联手”健全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日前成立,北京市政府于近日向12家市直管国有企业派出第一批监事会,开始对国有企业实行监督的职责。记者了解到,今后,新的监事会制度和原有的稽查特派员制度将“联手”健全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据介绍,监事会与国有企业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它是一种“过程监督”,即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监事会的工作核心是:财务监督,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通过检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励、任免建议。监事会直接对市政府负责,每次对企业进行检查结束后,监事会要向市政府作出监督检查报告。
记者了解到,监事会制度与稽查特派员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监事会实行“过程监督”,稽查特派员到企业进行的则是有针对性的专项调查,是一种事后的稽查。监事会的优势在于它有可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每个监事会由5名工作人员组成,1名监事会主席,4位专职监事。第一批的4位监事会主席均是正局级干部,每个监事会各分管3家企业,3年一届。在一定的时间内,4个监事会还将在12家企业中进行轮换,严格做到公平、公正。
首批监事会的工作人员日前已经完成与12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见面会,并部署了监事会工作。第一批接受监督的有首创、一轻、同仁堂集团、隆达轻工、京城机电、金隅集团等12家国有企业。监事会将对其中的电子、汽车、首创、纺织等4家单位开始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工作,实地监督的时间为 3至4个月,并同时对其余8家企业实施过程监督,随时掌握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
记者获悉,这是北京市政府首次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今后,还将在更大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