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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研究报告提出,"十五"时期,国企改革需要更多地从内部深层次的矛盾和机制上去突破。
该研究报告建议,一是建立国有资产有效的管理机制。必须确定具有惟一性的国有出资人机构,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监督,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全权负责,彻底解决目前国企多家管理、无人负责的状况。
二是按照有进有退的思想,搞好国有企业的战略调整。在目前国企涉足的104个一般竞争性工业类行业中,有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的予以保留,其它的予以转移或退出。通过跨行业的资本转移,使国有资产进一步向国有优势行业集中,以保证国有企业在整个工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控制力。要继续加大兼并破产和结构调整的力度,彻底消除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的亏损源,轻装上阵。
三是一定要坚持制度创新,深化内部制度改革,在劳动、人事、收入等方面形成人员能进能出、经营者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企业优胜劣汰的新机制。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用人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使企业真正高效运转。
四是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要加快国有工业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步伐,使更多的国企成为多元股东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和国有资本市场运作,改变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结构。要尽可能地推荐国有企业上市,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和国有股减持,使国有大股东逐步变为国有相对控股或国有参股。
据调查,仍有近80%的国有企业是以传统的产权结构形式运营,这些企业中,国家资本的比例达到76.4%。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仅占12.2%,国家资本的比例也达到62%。国企产权结构的改革仍有一定空间。(上官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