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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多端的新股发行政策再度出新,这次受到冲击的是小盘股和它们的主承销商。
7月29日,有关新股发行融资额度的通知证实了业界此前的猜测———新股发行的政策又收紧了。
根据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送审企业的融资额度不得超过审核前一年公司净资产的两倍。这是继“新股首发市盈率必须低于20倍”之后,有关部门颁布的第二条硬规定,无疑会对未来的发行市场产生影响。
海通证券投行总部副总经理金铭认为,这个政策并不会对新股发行产生影响。由于政策效应微乎其微,海通内部“根本没有讨论过这条政策”。申银万国投行部负责人也赞同这个观点。
但中小规模的券商并不这么看。“这条政策的影响当然很大。”一家中型券商的投行部老总表示,“特别对规模小、成长性好的企业,这条政策使它们上市的机会大为缩小。”
这位老总透露,以净资产两倍作为新股发行规模上限确实属于“内部掌握”的规定。但规模小、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作为特例,融资规模允许放大至2—4倍。
但现在的规定并没有对高新技术企业作类似安排,此类企业的融资由于政策连续性问题而遇到困难。而由于通道制的实施,小型企业的融资活动受到排挤是不争的事实。在融资额度的限制增加后,更多的企业可能由于融资规模过小而无法得到上市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