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统计,1993年至2002年间,两市约18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但重组带来的并非一片光明
近日北大科技的屡爆“地雷”、ST国嘉公司财务部及公章被查封,都是不成功重组带来的苦果。业内人士昨日在记者采访时指出,重组是证券市场永恒的主题,但少数虚假重组的危害性也不容忽视。
整体效果较好
1993年3月的“原野事件”拉开了中国证券市场资产重组的序幕,而同年发生的“宝延风波”又开创了中国上市公司收购的先河。
据统计,1993-2002年间,深沪两市共有800多家上市公司累计发生股权转让5300余起,其中约18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这些重组从整体上来看,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提升了上市公司的质量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不少上市公司通过重组获得了“乌鸡变凤凰”式的飞跃,比如原ST华源、ST国货、重庆华亚等。
以上海市为例,1999年至2001年共有53家公司进行了资产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资产置换,其中19家进行了控股权转移。这53家公司资产重组后的整体业绩水平上升,其中21家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增长3个百分点以上。一些绩差公司尤其是PT公司实现扭亏或减亏。
重组陷阱时有出现
然而,也有一些上市公司遭遇假重组、落入重组陷阱,公司的境况比重组前还差。ST棱光被恒通集团提走8亿多元,后来又有ST联益、四砂股份、亚通股份、ST长控、ST圣方、望春花、丰华股份、ST松辽、北大科技、ST国嘉等陆续引爆重组“地雷”。
比如,通辽艾史迪入主四砂之后,让四砂为艾史迪担保贷款购买了4家柠檬酸厂,然后又加价卖给四砂,从中赚取了5453.5万元现金;随意抽调资金、截取货款,到其负责人李协平因涉案出走美国时,共欠下四砂各类款项7655.7万元。华银投资入主望春花的22个月里,除了留下了一个概念的炒作、占用抽离上市公司资金1.42亿元、2001年每股收益0.01元的糟糕业绩以及遭到上市公司起诉的一场官司外,几乎没有对上市公司有过正面的支持。
在这些重组陷阱中,重组方大多是证券市场的匆匆过客,其中许多是投资公司。它们并无真正经营公司的意图或实力,更多的想利用重组进行炒作,掏空上市公司的资源。事发后则“人去楼空”或将资产转移。它们掏空上市公司的手段主要有四种:将上市公司资金挪作己用,导致上市公司逐渐被榨干拖跨;利用上市公司的信用进行大量借款担保及股权质押,以获取更多借款;将自己的资产贵卖给上市公司,从而在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中套现资金;利用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再度进行股权转让,以实现“金蝉脱壳”并获利。
前车之鉴值得警惕
重组是证券市场永恒的主题。通过企业重组以优化资源配置,是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基本质素的主要手段之一。
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的重组活动也一向给予积极支持,比如在《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中,一些相关的条款就向重组的企业倾斜。目前各省市对当地上市公司的重组工作也相当重视,纷纷强调要抓紧抓好。
海问投资咨询公司合伙人胡少敏分析指出,如此多公司前赴后继掉进重组陷阱,一方面与上市公司重组的动因有很大关系。在上市公司陷入亏损泥潭或濒临亏损边缘后,有关部门一些急于“救死扶伤”的做法往往给证券市场的“过江龙”们带来可乘之机。而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也为这种行为提供了方便。无论是哪个新股东进入,一股独大使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仍被操纵或架空,重组方的代表可以为所欲为,却没有应有的制约。
另一方面,目前的法律及监管机制对违规的重组行为缺乏有力的约束。一些重组方的不法侵害行为尚难得到应有的处罚。对于重组大股东打着上市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的担保、股权质押等所为,也缺乏相关配套措施的规范和制约。
胡少敏认为,为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一方面上市公司要慎待重组,认真地选择重组方;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组信息披露及时性、完整性以及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监管,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以规范上市公司及重组方的重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