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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对专项整治集贸市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集贸市场的范围,主要是各类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整治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等问题比较严重的集贸市场;重点查处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建筑和装饰材料等商品。按照国办《通知》的要求,整治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在全国重点抓20个市场和浙江、广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东、安徽、辽宁、四川、陕西等11个地区,以点带面,全面推动集贸市场整治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至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