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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天津市商委获悉,近日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对现阶段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提出意见。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进行严厉查处,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准入制,对成品油仓储、批发、零售资格要坚持日常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市整顿办每年审核一次。
对加油站的整顿和规范包括:对自2000年12月27日至2001年3月7日之前已建成的加油站,按照先中石化和中石油等两大集团、后社会的顺序进行审核。对建设手续完备的,经市成品油整顿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重新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重新审核后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的以及已建成但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非法占地和违章建设的加油站,一律拆除。对存在掺杂使假、偷税漏税、缺斤少两、加油机未经质检部门检定或不符合整体防爆要求等情况的加油站,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加油站,取消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对非法违规的加油站,中石化和中石油不得向其批发成品油。对审核后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一律关闭。
与此同时,市有关部门将抓紧搞好规划,加快编制全市加油站专项规划,并依据规划整顿现有加油站。对新建加油站严格控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加强对仓储批发企业的管理,力争5年内将天津市成品油社会批发企业全部纳入中石油和中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