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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1月8日发出通知,对我国现行的出口收汇核销和外汇帐户管理进行重要调整。
这次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放宽中资企业外汇结算帐户标准,扩大开户范围。这将改变我国目前只有1100多家企业拥有外汇结算帐户的状况,让一些小规模的进出口企业可以保留部分外汇用于支付,方便了企业结算。 二是取消企业收汇前到外汇局的交单环节,允许企业按月、集中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企业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可以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在网上进行交单,不再需每笔业务都要专门到外汇局办理交单手续,待收汇后企业再持有关凭证一并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冯菊平说,这次调整主要是在世界经济出现衰退的情况下,鼓励我国企业更多出口,提高其竞争力,拉动我国经济的增长。同时尽早使企业适应即将入世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