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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利空消息影响,周一早盘,光大证券复牌,股价跌停开盘。截止发稿时,该股跌停,报9.06元
8月30日,仅仅时隔两个星期,证监会将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定性为内幕交易。
在上周五的证监会例行通气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的异常交易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5.23亿元罚金等监管措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建议,“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要求。”
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不在少数,据不完全统计,A股市场8月16日当天有超过45万户投资者跟风买入,其中机构投资者有1600多户。《每日经济新闻》获悉,8月30日当晚开始,各个证券法律师都陆续收到来自投资者的委托要求。知名证券法律师宋一欣的邮箱就开始不断收到相关投资者的登记邮件,“粗略计算至少有几十封。”
“目前来说,我们只能静候证监会对于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的处罚决定细则,在相关处罚细则公示之后,律师才能依照处罚细则正式对光大证券提出民事诉讼。”宋一欣表示。
认定内幕交易
在证监会的处罚公示之前,法律界对于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有四种猜想,即光大证券或存在四方面的违规行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信披以及虚假申报。但目前来看,最终证监会调查取证获得的证据只认定了光大证券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沪深300、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
信息披露前,11时40分至12时40分左右,光大证券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等人紧急商定卖空股指期货合约、转换并卖出ETF对冲风险,责成杨剑波负责实施。13时至14时22分,光大证券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共6240张,获利7414万元。同时,转换并卖出180ETF基金2.63亿份、50ETF基金6.89亿份,规避损失1307万元。以上两项交易获利和避损合计8721万元。14时22分以后,光大证券继续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
证监会认定,8月16日下午14时22分之前,光大证券还未向市场正式公告市场异动的真正原因,在公众投资者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光大证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着手反向交易:光大证券在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转换并卖出50ETF、180ETF基金以及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以后再合理避险。光大证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着手反向交易,明显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构成《证券法》第202条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0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徐浩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虽然证监会掌握的证据最终无法说明光大证券构成操纵市场,但是就内幕交易的判定来说,证监会还是下了狠手。”宋一欣律师表示,最终证监会开出的罚单为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亿元。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宣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