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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查票:客人一天被查7次
走在古城内可以发现,各个重要路口都已设置了查票岗。按照4月10日实施的《凤凰县旅游景区门票管理办法(试行)》,除本县居民、外地在凤凰古城工作且有居住证、附近临县的铜仁松桃和怀柔麻线居民以及持证导游、领队、记者等外,进入古城景区者按规定均需购买148元的通票。按前述门票管理办法,同一游客在购票后可一年内反复游览,但景区内不时的查票还是让一些游客感到不便。“我的一位客人昨天就抱怨说一天被查了7次票。”吴老板说。
家住湖南凤凰古城景区内的黄田,12日本想带女友回家见父母,却被挡在凤凰古城西门检票口。黄田很是疑惑:他是本地人,为何不能带女朋友回家?对此,景区检票口的工作人员认为,黄田的女朋友是外地人,不在直系亲属的免票政策之内。所幸几经商量后,工作人员还是准许黄田的女友进入景区。对此,网友“扭发条猴子”调侃,“为什么好女不嫁凤凰男?因为每次上门都要钱……”
148元门票:政府只拿33元
面对外界的质疑以及有关门票收入60%归政府的传言,凤凰县副县长赵海峰澄清,148元门票收益分为三部分,各方拿自己应拿的那部分。以前凤凰9景的景点门票由凤凰古城公司单独收取,游客进古城不要钱。现在古城景区进门费由新组建的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收取。该公司是县政府与凤凰古城公司合资组建的,股份构成为49比51,凤凰县现金入股。该公司只为凤凰古城、南华山、乡村游三大景区代售门票、代理营销,主要收入来源为从门票收益中提取2%的代理费。148元门票的另外一部分收益归政府。县政府依法征收税费和资源有偿使用费、宣传营销费、价格调节基金。“148元门票,以上所说的政府依法收取的两费一金只有33元,并非外界传言的60%归政府。”赵海峰再次澄清。扣除以上两块费用后,剩下的门票所得,凤凰古城公司、南华山旅游公司等三家公司按照固定基数分成。
对于148元中政府所得部分,赵海峰透露将主要用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古城日常管理维护;二是古城文化修缮;三是包括沱江水体治理、供水排污设施的完善;四是沱江风光带及古城夜景打造;五是探索古城特色民居保护管理补偿机制。
新华时评
门票调整拷问政府“作为”
由于变免票为“148元通票制”,湖南凤凰古城近日被舆论推上了风口浪尖,也引起商户不满。作为涨价主要推手的当地政府,当好好反思这场本不该参与的价格干预带来的不良影响。
与过去一些景区自身提价不同,此次凤凰古城门票调价的主要推动者是当地政府,而非景区经营者。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为了获得高额的门票收入,同时把一部分消费能力差的游客挡在门外,减轻古城的接待压力。然而结果是游客不买账,商家不满意。政府即便是赚了一点门票钱,可景区冷了,商家走了,就等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政府应是旅游市场监管者。过去古城景点无序开发、恶性竞争,黑导游追客拉客,形象损坏,古城环境破坏增大,这些问题暴露了有关部门在市场管理、规范方面的种种不足。对当地政府而言,当务之急是加强整顿环境、维护应有秩序、规范经营活动、维护游客权益,而不是简单地将票价一提了之。
近年来,我们始终强调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越位不缺位,将不该伸向市场的“手”缩回去。然而据报道,在实施“一票制”方案前,凤凰县政府就以土地入股占49%股权的形式组建公司参与景区经营管理。每卖出一张148元的门票,政府就可以从中获得30元左右的收入。这样的参与,无疑与政府的职能相违背,与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地方政府理应积极予以落实,将其贯彻到执政理念中去。规范权力运行,管住管好政府该管的事,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才能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具体到凤凰景区,政府就该退居幕后,搞好旅游资源的推广与维护,让更多的游客享有“看风景的权利”,让更多的当地居民和商户发财致富,这才是一个现代政府应有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