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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公肥私”外加“窝里斗”?
情况是否真如医院职工所说?记者采访了博爱医院院长刘夏村。“不止我占有股份,博爱医院很多中层干部在怡园医院都占有股份。一方面当时没人愿意接手投资,另一方面也是掌握话语权,为博爱医院职工谋条后路。”刘夏村说,投资新医院和转让新医院都经职工大会通过,而自己与部分中层干部入股新医院是为了博爱医院房屋租期满后,职工能有一个工作的地方。
刘夏村介绍,目前博爱医院有近30人在怡园医院工作,选择回博爱医院的人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安置利益”。她告诉记者,博爱医院是云南省康复医学会筹钱创办,与现有职工并无所有权关系,但部分职工却把自己当成医院所有者,想从改制中乃至破产安置中谋取利益。
记者从博爱医院主管单位云南省康复医学会了解到,博爱医院是由学会出面借款创办,性质暂定为集体所有制,所以一直存在产权不清的问题。为顺应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自2003年起博爱医院申请股份制改造,但改制并未有效推进和完成。
“不仅没有推进改制,而且还存在私自占有集体财产行为。”云南省康复医学会秘书长敖丽娟认为,博爱医院的破产既不是投资失败,更不是改制失败,而是医院内部人员“损公肥私”,并且拉帮结派“窝里斗”。
今年6月,云南省康复医学会还成立了云南博爱医院改制领导小组,希望推进云南博爱医院顺利改制,帮助医院走出濒临破产的困境。作为领导小组组长的敖丽娟无奈地告诉记者,即使濒临破产医院人员也不团结一致,还是从各自利益出发处理问题。“我们现在也不管了,随他们折腾吧。”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李云会律师认为,如果怡园医院的投资与转让确实经职工大会通过,那么从程序上是合法的。但两家关联医院,却由一人兼任院长显然不合适。毕竟,高管是医院管理者而非所有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可能牺牲集体利益。同时,在改制过程中,一方面政府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职工大会也要切实履职,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