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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高速免费细则9月30日0时至10月7日24时7座及以下客车均不收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天津市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并经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予以公布执行。
本市高速免费通行实施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2012年国庆节假期免费通行时间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仍采取入口发放IC通行卡、出口收取IC通行卡的方式。当流量相对集中时,可采取复式发收卡、站区出入口车道相互借用等有效措施,确保通行效率。本市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在交通量较大的收费站以及省界收费站需设立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并根据流量变化情况对专用通道数量及时进行调整。
此外,有关部门抓紧调整完善ETC收费系统,确保7座及以下的ETC小型客车免费快速通行ETC专用车道。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还将利用站前电子显示屏、路上可变情报板以及广播、手机短信、咨询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有效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减小收费站及主线通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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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湖南、内蒙古、四川等多个省、自治区相继公布高速路假日免费实施细则;北京市已制定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已发布高速路假日免费通知,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相关人士透露,交通部已敦促各地尽快出台细则,预计本周所有省区市细则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