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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离婚案:嫁入豪门一无所获
台湾艺人贾静雯与富二代丈夫孙志浩的官司打得人尽皆知。2010年,先是贾静雯远赴美国与前夫打官司,好不容易争取到了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回台后再打离婚财产分割官司,孙志浩却反戈一击要求行使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孙表示自己月薪只有3.5万元人民币,财产只有10万多美元。贾静雯结婚4年多来演艺收入近1亿元新台币,他有权要求分其一半,同时再度争夺女儿监护权。2010年7月12日的第三次庭审中,经过激烈争执,孙志浩放弃先前提出的分割夫妻剩余财产和要回礼金的要求,但贾静雯也放弃了双方婚后在上海购置的汤臣豪宅1/2产权。后在争夺女儿监护权的审理中,孙志浩重新取得女儿的主要监护权,引发贾静雯强烈不满并提起上诉,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孙志浩表示愿意将女儿留在上海而非带去美国,以方便贾静雯探望女儿,贾静雯也认同女儿定居上海作为“中间站”,从而放弃女儿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