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家次新基金公司
2家总经理为非董事
从宋宜农的履历上看,他是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协会研究中心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专业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营销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由方正证券(601901)股份有限公司占有66.7%股份,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有33.3%。
另一位沪上离职的总经理也是从另一家基金公司“转战”到新公司。二人均不是所在基金公司董事会成员。
相反,前后同一时期成立的浙商、财通、富安达等其余5家次新基金公司,其总经理均是董事会成员,且同时还是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所谓总经理一职,其是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组聘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负责公司日程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一位分析师认为,实际上,基金公司中大多总经理会是董事会成员,如果是市场外聘而来的总经理,非公司股东方派遣,没有入董事会,对总经理的话语权或多或少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