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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有人说我这是“捐款杀人”
我觉得转发还是起到了提醒大家关注并提示事件重要性的作用。大家通过转发我的微博,多少知道了中国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就是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的家属。很多情况下,被害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被害人一人遇难,会导致家属生活陷入困境。
另一个效果我没有想到,就是有人说我这是“捐款杀人”。这是一个普遍的想法,认为如果我没有捐款的话,张妙家人会接受药家的赔偿,药家鑫就不会死。我觉得这也是一种说法,不足为怪。但从我个人来讲并不认同,如果张妙家人真的要赔偿的话,这件事为什么没有早就了结呢?可是说实在的,我从发起捐款至今,对整件事情也不算太了解,所以我也不太愿意做太多评价。
对我的行为大家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和想法,其中不免一些非议。我觉得说的也有道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看,大家转发我的微博,就表明大家认为这个事情值得关注、值得去做。事后来看,转发的多少,也可以为判定一件事情的重要性提供参考。
我觉得,微博转发只要不涉及公权力,不是强迫被转发,而是自己去转发的,捐出的钱也是个人财产,那这就是个人的自由,大家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社会越来越多元,做一件事情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承认,让大家的看法都很一致也不可能。
直接捐助是不得已而为之
通过转发产生捐赠,对一个事件的当事人来说很重要。更重要的是,不要让每一次转发归于平静,让更多的人通过转发知道并且关注一个事件,认识到需要花大力气解决一个事件背后的一些普遍性问题,进而愿意付出一些努力解决这些问题。比如校车的事情,转发可以让大家关注这些事情,更重要的是让大家行动起来。从长远来看,这才是我们最需要的。
前一段时间去美国考察,拜访了一些慈善基金会,我觉得中美两国的慈善有个非常大的区别。美国的慈善基金会,大多的钱是投在个体能力建设上,比如一个人很贫穷,那就让他去学习技能;而不是像国内普遍的做法,直接给他们午餐、给他们现金。
人家美国已经结束了为衣食发愁的阶段,所以人家的钱都用于培训技能。比如美国的卡内基基金会,一直以来就是把大多数的钱投入在建设基础教育设施上。而我们中国的财政不够“公共”,对民生的投入比例太少,导致很多弱势群体的衣食都得不到解决,所以必须通过民间的慈善来救济,使我们的慈善多数还处在最基本、最原始的阶段,这也是微博上存在这么多直接捐助的原因。
现在,直接捐助是不得已而为之。从内心上来讲,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认为慈善还是要向高端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