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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和重庆分公司将于4月成立专业代理人公司,逐渐将外勤人员发展成为公司内勤正式雇员,并鼓励优秀员工积极参股,成为代理人公司的大股东。
新华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黄向阳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试点成功,广东地区也有可能这样操作。
代理人将获得底薪
据黄向阳透露,新华人寿昆明和重庆分公司成立后,将按照一定程序和步骤把外勤代理人转变为企业内部员工,参考的指标包括:从业年限、一定时期的业务量和违规记录等,届时代理人将明确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关系,获得底薪和相关社会保障。
他还表示,新华人寿是该代理人公司启动时的大股东,而随着代理人业务的发展以及其参股份额的递增,他们将可获得超过该公司51%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大股东。如果试点运作成功,可能会在全国铺开,广东也不例外。
“太急进太冒险”?
对此,广州的寿险公司均表示暂不会效仿。一家寿险公司的市场营销部总经理认为,这条路在国外已经有人尝试,但不太成功,“现在中资公司在中国这样做似乎太急进太冒险了,可谓摸着石头过河,我们会观望但不会尝试。”
有寿险公司总经理认为,现在代理人流失率很高,各保险公司都在探索怎样发展优秀代理人队伍的路子,但把外勤转为内勤这一步迈得太大,很多具体问题要处理,在目前寿险市场发展尚欠成熟的时候,不会轻易作这样的决定。
保监会支持新华试点
对于业内人士的质疑,黄向阳表示,这种做法在国外很流行,设专门的代理人公司是顺应发达国家的发展趋势,主要目的是提高代理人的积极性,“现在每个公司的代理人流动性都很大,这样其实也等于耗费了很多人力和物力,成本浪费而人员稳定无法得到保障。既然是这样,花一点成本把代理人队伍稳定下来,让他们也获得保障,不是更好吗?何况有底薪后,代理人急功近利的心态也会减轻,违规误导行为也会减少,市场会更规范。”
他告诉记者,保监会非常支持中介机构的合理发展,包括新华人寿即将成立的代理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