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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50万元送1000元加油卡”、“成为金卡客户即获赠价值800元健身卡一张”……各银行五花八门的吸储手段目前已被相关部门叫停。记者昨天从北京市银监局获悉,银监局已向本市各大国有及股份制银行要求,不得利用高息揽储、赠送代金卡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昨日,记者走访招商银行某网点获知,此前在该行办理金卡可获赠精美阳伞的活动已经停止,工作人员解释是因为该活动已经到了截止日期。而有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银行方面已经接到了银监局的通知,不得以赠送礼品或代金卡的方式吸收存款。
就在一个多星期之前,多家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存款赠礼”的活动还进行得如火如荼。在某国有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账户资金达到100万元,便可以获得500元的加油卡一张。他特别表示:“您的资金只要在6月30日之前存入,7月1日之后取出就可以,不用一直留在账面上。”
据银行业内人士介绍,部分银行大力吸收“一夜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冲“时点”。在月末或季末,银行为了减少存贷比数据压力,便使出浑身解数吸引大宗存款,以此来“美化”报表上的数字。
存贷比即贷款总额与存款总额比率,较高的存贷比便意味着银行出现了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目前,监管部门对各家银行设立的存贷比“红线”为75%,但从今年一季度报表来看,有7家上市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已经超过了75%的监管要求,如民生银行达到81.89%、兴业银行78.98%、深发展78.61%等。因此,各大银行不得不依靠赠礼、返现等手段来争夺存款。
实际上,早在2000年人民银行就曾发出通知,严格禁止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赠送实物也包括在禁止项目中。央行发布的公告指出,“各金融机构(包括邮政储蓄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严禁擅自提高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赠送实物等名目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现阶段我们将针对存款返现、变相加息以及赠送各种名目的代金卡揽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打击。”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违规银行将会受到相应处罚。(记者沈衍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