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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手段的日益发达,很多银行推出了集多种金融服务于一身的金融产品,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这些产品形成冲击
4月25日,央行颁布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因其首次提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这一新概念,把个人账户一分为二,从而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但自9月1日该《办法》实施以来到现在,人们想象中的争相办理该业务的火热场面并未出现,无论是银行还是个人都出奇的平静,平静得几乎让人察觉不到《办法》实施可能带来的巨大变化。对此,笔者经过分析调研后发现,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办法》正处于尴尬境地(主要是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方面),其前景颇令人担忧。
面临侵权之嫌
按照《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本办法”,储蓄账户不使用本办法。但在《办法》出台之前,银行为客户开立的均为储蓄账户,因而这些账户理应不使用该《办法》。《办法》也强调,自然人如果需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既可以重新申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但各家商业银行为了省事,却纷纷在9月1日将个人已经开立的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自动转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笔者认为,这明显侵犯了储户的合法权益。因为根据《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遵循自愿原则。而《储蓄管理条例》也明确指出,“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储蓄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银行在执行《办法》时,未征询客户许可,就自动将其储蓄账户转为结算账户明显有侵犯储户合法权益之嫌。
抑制金融创新
近几年来,随着科技手段的日益发达,很多银行推出了集多种金融服务于一身的金融产品,如一卡通、一本通等,大大满足了人们对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从而受到青睐。但《办法》的实施将对这些产品形成冲击。
以一卡通为例,它可以提供活期储蓄、定期储蓄、银证通、转账交费、代发业务等多种服务。但根据《办法》的规定,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而银行一般会将具有结算性质的储蓄账户自动转为个人结算账户。如此一来,一卡通将变为个人结算账户,其中的定期储蓄功能将不复存在。如果客户没有向银行申请确认一卡通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那么它的性质就属于储蓄账户,将不再具有转账结算的功能,即只能用于活期和定期储蓄。果真如此的话,一卡通还通不通呢?既要加强管理,又要促进金融创新,这无疑是摆在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面前的一大难题。
拉动成本上升
人民银行编写的《学习实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在解释单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因时提到,这一账户的设置有利于节约银行的管理成本。因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个人储蓄账户在功能与服务对象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个人因办理人民币现金存取开立的储蓄账户数量庞大,而因转账结算需要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相对较少,客户群体相对集中”。笔者认为这一解释并不充分,甚至于有些牵强附会。
我们知道,原来银行的储蓄账户集储蓄与结算于一身,一方面大大降低了银行印制存折的成本;另一方面,大多业务不必涉及账户之间的转账,在同一账户内即可实现,从而减少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设之后,情况则截然相反,一方面银行的账户数量上升,成本随之增加;另一方面,结算账户与储蓄账户单设,个人的收入来源集中于结算账户,要想实现定期储蓄,就必须从结算账户中取出现金,再存入储蓄账户,这无疑增加了银行的业务量。如此看来,银行的成本只会上升,岂有下降的道理?
有悖服务宗旨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除了传统的储蓄服务之外,人们的个人转账支付需求日益增长。如果有一种产品能集多种金融服务于一身,那么这一产品必定会大受欢迎。一卡通、一本通等金融产品的出现正是基于这一背景。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储蓄账户分离后,客户将面临新的麻烦。
由于中国商业银行不公平竞争的存在,很多人常常被迫持有多家银行的账户,如保险被指定在A银行开户、工资被指定在B银行开户、炒股被指定在C银行开户。根据《办法》的规定,以上三类账户均被列为结算账户,将不再具有储蓄功能。为此,客户要想获得这一功能,就必须再在各家银行重新开立一个账户。手中握有如此多的账户,其麻烦显而易见。而按照某商业银行的说法,即使是结算账户,他们也将其划为一般结算账户与特殊结算账户。在日益追求便捷、高效、快速服务的今天,如此众多纷纭的账户似乎有悖于这一时代趋势。
异化支票账户
人民银行在《手册》中提到,个人结算账户的出台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趋势。但目前我们所推出的“支票账户”却有名不副实之嫌。因为国外的“支票账户”大多用于开立支票,银行不支付利息,且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因此笔者以为,我们现在推出的个人结算账户远远未达到“支票账户”的要求。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人民银行之所以决定对结算账户支付利息,也是出于无奈之举。如果结算账户不支付利息(此前,央行曾提议不支付利息),就会造成这样一种现象,每月发工资之时,居民会从结算账户将钱取出,存入储蓄账户。当需要转账结算的时候,再从储蓄账户将钱取出,出入结算账户。如此一来,成倍翻升的业务量如何让银行受得了?如果对结算账户收取管理费,那么人们将更加青睐现金结算方式,这又有悖于结算方式发展的大趋势。如此背景,“支票账户”出现变形也就在所难免了。其实,对于国际惯例是否一定适合中国国情问题早已有诸多争议,花旗收费案不了了之不正是很好的例证么?生搬硬套所谓国际惯例,难免会出现“南桔北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