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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从9月1日起市民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要分为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分开进行管理。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从9月1日起,银行将把那些已经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账户自动转换为个人结算账户,市民不必特意办理确认手续。但9月1日以后开立新账户,就需要指明是储蓄账户还是结算账户。
记者从天津市几家银行了解到,虽然9月1日以后,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将分开进行管理,市民并不用专程到银行去将自己的账户分别确认。在银行为个人开立的账户中,一部分已经具有了结算功能。从9月1日起,银行将自动把这些账户转换为个人结算账户。市民使用这些账户进行消费、支取工资或是缴纳水电费等,都不会受到影响。
但如果市民在9月1日以后开立新账户,就要在开户时指明自己要开立的是个人储蓄账户还是个人结算账户。如果是开立定期存款账户,就属于个人储蓄账户。如果是开立活期账户,就可以选择一下。
根据央行日前发布的说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有三个功能:一是活期储蓄功能,市民可以通过个人结算账户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二是普通转账结算功能,市民可以通过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汇款、支付水、电、话、气等基本日常费用,代发工资等转账结算服务,使用汇兑、委托收款、借记卡、定期借记、定期贷记、电子钱包(IC卡)等转账支付工具;三是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通过结算账户办理转账业务,有时还能节省费用。比如在有些银行,没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市民办理汇款和使用银行汇票,5000元以下的汇款需按每笔汇款金额的1%交纳手续费,5000元以上的每笔需支付50元手续费;而如果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再通过它办理转账结算,只是与单位一样支付手续费,如一笔汇款只需支付0.5元的手续费,另外再按规定支付电子汇划费,对于市民来说一般也不会超过10元。
因为个人结算账户比个人储蓄账户功能更全面,银行人士建议市民多使用个人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