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闻点击:
8月16日,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一案,检察机关已经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涉嫌参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的刘晓庆因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16日被取保候审。这也使一度沉寂的刘晓庆和刘晓庆税案再度成为媒体和大众关注的焦点。
评说链接:
刘晓庆取保体现司法进步
“刘晓庆取保回家是司法机关充分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无罪推定、重视司法程序的综合结果。”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专家洪道德教授这样说。洪教授还指出:“刘晓庆作为一家涉嫌偷税公司的董事长,在起诉阶段能被取保候审,这样的案例在以前很少见。这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具体工作中真正重视了程序合法,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进步。”
“有悔过表现”就可被取保候审吗?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来规定。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也必须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对公民可以适用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的条件,假如新华社的消息没有问题的话,那么有关司法部门以“有悔过表现”这个在法律上找不到的理由对刘晓庆取保候审,是不是违法之举呢?
(人民网作者:何向东)
给名人一个宽松的法律环境
据悉,刘晓庆税案已完成两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的第三次审查起诉期也已结束,为什么迟迟不能提起公诉?原因只有一条: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以及142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当两次退补后,如果检察官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不起诉,按照法律程序就应该将其无罪释放。尽管我相信刘晓庆是一条偷税的“大鱼”,但在查无实据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宽容的态度,将这条“大鱼”放归“大海”。
(人民网作者:李忠卿)
刘晓庆案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从刘晓庆案可以看出,由于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和关注,公共权力机关必然不敢肆无忌惮地搞暗箱操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众和媒体对公众人物的监督也是对公众人物的保护,公众和媒体对公共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公共权力机关的一个防腐剂。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一样不容侵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关注刘晓庆的命运,也就是关注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命运。刘晓庆这堂课还会继续上下去,让我们一同关注。
(《南方都市报》作者:子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