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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消协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消费者协会加强社会监督,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注意保护消费者权益,通知如下: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级消费者协会一定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做好疫情的防治工作,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对市场药品质量和价格的社会监督。
目前,为了预防非典型肺炎,消费者对药品和防病用品的需求有了很大的增加。同时,市场上还出现了一些所谓的“祖传秘方”、“特效药”。为此,各地消费者协会要密切关注药品市场动态,警惕不法经销商或乘机囤积药品、抬高药价,或打着防治“非典”的幌子、向消费者兜售假冒伪劣药品,或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夸大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功效,牟取暴利,扰乱防治工作的正常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作好防病抗病宣传。
要运用多种形式对消费者加强科普教育,广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让广大消费者知道非典型肺炎可防、可治、可控制,消除恐惧心理,增强身体免疫力,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认真作好群众监督工作,要加强对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餐馆等人员比较集中、往来频繁的地方落实防治措施的监督。
三、妥善解决好当前一个时期发生的各类消费纠纷。
要从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引导消费纠纷的争议双方妥善解决矛盾。
四、加强自我保健,认真做好自身防病工作。
消费者协会是做群众接待工作的,在目前情况下,作好自我防护是配合政府工作十分重要的方面。各地消费者协会要重视改善办公卫生环境和“非典”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