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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0255,以下简称鑫科材料)年报让人大吃一惊。公司前三季度还有1090万元净利润,全年竟减至420万元,每股收益从上年度的0.316元猛降至0.044元,降幅高达86%。而公司事先并未预警,只是在三季报中附带提到“净利润下降幅度可能超过50%”。
从收入情况看,鑫科材料去年营业收入8.66亿元,比前年的6.98亿元还增长了24%。价格变动因素虽使毛利率从10.34%下降到7.49%,但由于收入增加,主业利润从7219万元只是减至6488万元,下降10%。税收方面,所得税也不过从645万元增至770万元。既然如此,净利润何以陡减2600万元呢?
对业绩大滑坡的原因,公司的解释是,由于国内外市场铜价巨幅波动,公司产品价格表现滞后,整体经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再加上所得税优惠取消,三项费用上升以及坏账计提增加等。
这些原因固然存在,可细加分析,人的因素可能才是致命的。
首先是总经理。对此,鑫科材料年报说了这样一段话:公司销售一直采用委托代理形式,没有建立自己的营销体系,委托代理费很高,制约了公司自身的发展;随着去年10月原总经理姜纯辞职,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矛盾激化,最后终止了合作,公司匆忙建立自己的营销体系,虽然体系现已初步建立,但公司利益仍然遭受了一定损失。
总经理的辞职为什么会导致同代理商矛盾激化、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呢?年报语焉不详。公开资料显示,去年10月底,40岁的姜纯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当时董事会还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予以肯定并表示感谢”。与此同时,我们又发现,姜纯目前还是公司控股97.5%的鑫瑞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鑫瑞贸易公司于2001年底组建,注册资本6000万元,组建的目的是改变公司产品分散销售的现状,实现销售的一体化和专业化。如此看来,姜纯任职时直接分管销售,莫非是姜纯的离职,连带销售商、客户和市场也一并带走了?!如果是这样,作为董事和高管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是这样,销售费用从1500多万增至2300多万元,问题又出在哪里呢?
第二个关键人物是财务总监。据年报披露,现任财务总监余劲松是去年4月聘任的,而正是在去年3月,鑫科材料控股股东改制最终得到批准,余劲松成为公司的间接大股东。公司大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原为国有独资企业,持有鑫科材料51.76%股权。2001年6月,即公司上市半年后,恒鑫集团因拖欠芜湖飞尚公司1.5亿元债务未能清偿,恒鑫集团遂将其所持51.76%鑫科材料股权(4917万股)质押给了芜湖飞尚公司。到2001年底,恒鑫集团出资人芜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将恒鑫集团股权转让给芜湖飞尚和自然人余劲松。2002年3月,转让获安徽省政府批准。本次年报首次揭示,虽然鑫科材料控股股东仍为恒鑫集团,但后者已由国有股变更为法人股,分别由芜湖飞尚和自然人余劲松各占50%股权。而余劲松曾任深圳飞尚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飞尚则是芜湖飞尚的母公司,公司最终控制人实际为深圳飞尚和余劲松。
财务总监充当一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来就极为罕见,问题还在于,自余氏出任财务总监后,鑫科材料其他应收款激增。余氏2002年4月受聘,至年底其他应收款高达1.016亿元,而2001年底仅545万元,2002年中报也仅2493万元。那么,这1亿多元其他应收款又是借给谁的呢?其中恒鑫集团8749万元,芜湖金水湾酒店735万元,大连双金股份公司450万元,合肥工大一高新技术公司以及该大学产业处共361万元,这几家合计共10295万元。
而恒鑫集团实际控制人正是芜湖飞尚和余劲松自己;大连双金和芜湖双金一样,系深圳飞尚大老板李非列所投资(芜湖双金在不久前深圳飞尚受让东百集团股权后,转让给了东百集团);合肥工大则是鑫科材料的二股东;金水湾酒店法人代表也是公司前总经理姜纯。绕来绕去,钱都借给自己人了。当然,按规定应收款都要计提坏账准备,这就成了管理费用由2200万增至3100万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