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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这个春节,一些上市公司的老总有点忙,因为这些公司因被股民以欺诈等为由告上了法庭。在有些案件中,被告席上除了上市公司外,还有公司的老总和董事一干人等。有的上市公司开始不把股民当回事,现在终于不得不尽力应付和股民对簿公堂这件大事。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国股市上发生的种种不合理、不合法和不公正的现象,理所当然地应该诉诸法律,通过审判维护股民和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当的经济秩序。经过长时间的等待,最高法院终于为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等案件打开了法庭的大门。据了解,到2002年年底,全国诉到法院的此类案件已达900件之多。从这一点来看,也说明前些时候证券市场的混乱和侵犯股民利益问题的严重。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证券市场如果不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是不可能健康运行下去的。让上市公司的老总知道法院的大门往哪里开,对于减少证券市场的欺诈现象,维护股民的合法权益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证券市场上的欺诈行为不受法律追究,是不正常的,更是不公正的。
这个春节,一些被股民起诉的上市公司忙着准备节后上法庭,当然也忙着进行“危机公关”,争取和解和使原告撤诉。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考虑,企业没有纠纷全力谋求发展是好事。但是,这种撤诉、和解以及驳回起诉必须是合法公正的。司法人员应该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也要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到实处。在法律面前,拥有亿万资产的上市公司和身为下岗职工的股民都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股民诉上市公司的案件出现和解、撤诉和被驳回的现象不足为怪,但如果比例过高,股民的诉权得不到基本的保障,那就不正常了,值得引起关注。
元宵已过,年味散尽。法院早已上班。有的上市公司经过紧张的“危机公关”,已经化解了纠纷,其老总又心情轻松地坐在宽大的老板台前调度一切了。但是,无论如何,此类案件的诉讼都使原被告双方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所不同的是,一方更多地感受到了法律对自己的限制,而另一方则更多地感受到了法律给自己带来的希望。有句老话说得好,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有的上市公司这次摆脱了官司,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可以永远摆脱官司。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应该是所有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