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在安安市场停车,保安给我的是旧版发票。可是这些旧版发票拿到单位已经不能报销了。”近日,王师傅打来电话。
王先生说,他经常到安安市场为单位采购,可是这个月中旬报销的时候,在安安市场的停车发票由于是旧版的所以不能报销。王先生找到安安市场的停车场,保安告诉他,这种发票因为他们买多了,所以只能等用完了才开始使用新版发票。
记者来到安安市场的时候,停车场门口有两个保安手里攥着一摞旧版的发票。记者问他们为什么还使用旧版的发票,保安说:“我们现在就是这种发票,一直都在用。”说完后,马上撕了一张并向记者要两元钱的停车费。记者拿到发票一看,发票上印有“2002年”的标志。随即保安也向记者解释说旧版发票没用完,他们甚至还不知道新版发票是什么样。记者找到保安部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财务部通知他们将现有的发票全部用完。然后才用新版的发票。
北京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旧版的发票从2003年1月1日起已经不能使用了,单位剩余旧版发票应该统一拿到税务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