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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证交所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并就此发表谈话
○盈利完成数较预测有重大差异的,年报应详细说明原因
○对重大财务数据差错或会计信息披露明显不当,致使年报披露后频打补丁的,交易所将进行严肃处理
○对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公司股票予以停牌
沪深证券交易所今日分别发出《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一年一度的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为做好2002年年报工作,两个交易所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联合发表谈话。
这两位负责人对上市公司比较关心的几个与年报工作有关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关于业绩预告问题,两位负责人指出,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由于各种事前无法预料的因素,上述预告可能会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倘若出现新的足以影响已发布的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因素,上市公司应本着持续披露的原则,有义务在第一时间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此类股价敏感信息。对于那些在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没有进行业绩预告的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根据年度财务决算的结果判断是否应当作出业绩预告;若属于年报通知中要求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则应及时作出补充预告。
两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对于那些屡屡变更业绩预告类型、应该进行业绩预告却迟迟不预告以及实际业绩与预告情况出入较大的公司,交易所将进行重点关注。
在谈到如何对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进行监管时,两位负责人强调,曾在首发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增发招股意向书等公开文件中披露过2002年盈利预测的公司,如果完成数较预测数有重大差异(一般指低10%或者高20%)时,应当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部分详细说明造成差异的原因。交易所将在年报事后审核中对公司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较差,有关风险因素未能及时揭示,市场影响恶劣的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名单报告中国证监会。
往年曾有少数公司因缺乏必要责任心或出于有意隐瞒甚至误导等动机,出现重大财务数据差错或会计信息披露明显不当,致使年报披露后多次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对于以前年度市场反应强烈的年报补丁问题,两位负责人重申,交易所今年将继续强调年报编制的规范性和财务数据的严肃性。今年若再发生此类情况,交易所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将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名单报告中国证监会。
针对2001年年报披露中表现得较为突出的混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问题,两位负责人要求,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应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的有关规定,正确区分追溯调整法和未来使用法不同的适用范围。交易所在年报事后审核中,将特别注意那些利用混淆三者关系来达到扭亏或者一次亏个够等特定目的的公司。
两位负责人特别提醒那些2002年年报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主审注册会计师必须对所涉事项明确发表意见。交易所将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对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公司股票予以停牌,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两位负责人还提到,两交易所今年将实行网上年报业务辅导和交流,交易所有关部门业已组织业务骨干编制指导年报工作的系列备忘录,内容涉及年报编制和报送注意事项、年报事后审核关注点和年报准则修订稿解读等。针对年报披露过程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疑难问题,有关部门还将随时发布备忘录予以指导。两位负责人希望年报编制人员,特别是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经常登录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市公司专区"栏目和深交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上市公司联络"栏目。为配合此次年报的制作和披露,两交易所在上述网站下均开辟了"2002年年报专栏",该专栏即将登载与此次年报编制和披露有关的规范文件和系列备忘录等。两交易所还在"交流论坛"或"董秘社区"中专门辟出"2002年年报"栏目,该栏目既方便上市公司之间相互交流,也有助于加强上市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沟通。
两位负责人最后指出,交易所有关部门已经做好准备,在做好年报编制和披露的事前辅导和咨询服务同时,将按照及时、高效的原则,一如既往地做好年报事后审核工作,对违规上市公司给予坚决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