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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广西贺州市一家建材市场里有10多家专门加工经营广东废弃瓷片的门市部,年加工出售瓷片1万多箱,不但扰乱了建材市场,而且给许多建筑物带来了不安全隐患。废弃瓷片本应是建筑垃圾,这样的“建材”用到工程上,建筑质量可想而知。
废品竟被当作合格品堂而皇之地出售,实在是令人震惊和愤怒。
近年来,“消费”变“销废”、“李鬼”打“李逵”的事情真不少见,尤其是一些地区的农村市场,更是成了“销废品”的主打市场。分析其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种:一是市场管理、执法部门对伪劣商品的监管、打击力度不够,使部分伪劣品得以在市场安营扎寨;二是消费者限于自身文化水平、消费经验和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制约,对商品的属性、特征不甚了解,在不法商家花言巧语的欺哄下,不自觉地变成了“消废者”;三是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明知是假冒、劣质商品,还是以无所谓的想法进行“消废”。
“销废”现象的存在,不仅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也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严重者甚至给消费者的身心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市场应该拒绝“销废”。消费者也应该拒绝“消废”。要拒绝“销废”和“消废”,其实也不难,只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制废、销废力度,卡住废品流入市场的咽喉;鼓励培育诚信经营、消费者信得过的并能够满足广大中低收入消费者的品牌,让品牌商品包围劣质商品;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利用优劣比较、案例教育等方式,让消费者明白伪劣商品的危害所在,避免短视的消费行为;各类正规厂商要采取强有力的防伪、防劣措施,联合抵制混入市场的“李鬼”;各厂商要加强对产品品牌包括商标、产品基本特征、产品功能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正确识别合格产品。
多方入手,多管齐下,只有在我们的市场中筑起一道“反销废”的壁垒,才能让“销废”现象遁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