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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大大小小的超市开开关关得挺热闹。市场已经进入了买方市场,难道所有的超市经营者们都认为有限的客源会到他们的超市里消费,会给他们带去利润?业内人士透露:开超市,不一定非得赚消费者的钱。
超市的开业费用不大,也就租场地费、购买货架费、人员培训费和极少量的进货费等4项费用。供货则基本依靠进货商。因此有些超市自开办以来,其经营的中心思想就是:想方设法从供应商手中圈取利润。首先,该超市的采购部会在开办伊始,向不同的供应商发出订货传真或邀请。但是一般超市的订货合同中结款方式都是“批结”或“月结”,也就是卖完一批货给结一次款或一个月按卖多少结一次款,因此超市经营者的第一步目的达到了:不花钱拿到货。
其次,超市的营业部会告知供应商本超市寸土寸金,供应商自然想让自己的货摆放在显眼的地方,那么对不起,请你交纳上架费、堆头费等各项费用,经营者的第二步目的达到了:将场租费和购买货架费转嫁给了供应商。再次,该超市的财务部在货卖完之后,会以“今天经理不在家”或“你的发票有毛病”等各种推辞来拖延结款。实在推不掉,会告诉供应商:“过几天是店庆,你的赞助从你的货款中扣下”。更有甚者,一些人竟然违反税法,要求供应商交纳所谓的补税款。为了结回货款,供应商对此类事只有忍气吞声,因此超市经营者的第三步目的达到了:在供应商身上获得了利润。最后,该超市经营不善,许多货款无法结清时,其经营者会采取歇业的办法。他们会突然告诉供应商:“本超市即将歇业,望你公司速来将你尚未销出的货拉回,另外派业务员前来对账。”许多供应商闻讯后火速派人前往结账却被告知:如果想结现金就等一段时间后再来,如果想顶货,请你马上去商场看一看有什么你就顶什么吧。许多供应商怕过一段时间现金结不回来,只有认赔将其他货按照超市的零售价将货款顶回。因此超市经营者的第四步目的达到了:最后将供应商吃干榨尽。
这些超市的歇业让为其供货的企业损失惨重,严重地打击和阻碍了这些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的安定。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法规,禁止那些没有实力的企业借开超市来发不义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