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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为提倡市民节水,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自今年7月1日调整了自来水价格,按照居民用水两月为一收费周期计算,从明天开始,天津市将按照水费新价格收取水费,其中居民用水的价格调整为2.2元/立方米。
根据文件规定,为使水费调整更加合理,居民生活用水从9月1日起按抄表水量和新价格收费,在此之前一律按照原价格收取水费,也就是说,虽然天津市从7月1日调整水价,但充分考虑到居民用水的实际情况,从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自来水公司抄表后仍按原价格收费,从9月1日起才按新价格收费。使用磁卡水表(IC卡)的用户,由于是先买水后用水,所以7月1日前买水按原价格收费,现在买水要按新价格收费。企事业单位用水收费是单月制,根据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水价从8月1日按抄表水量和新价格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