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水价、水费,由于越来越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支出,而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这对大手大脚用惯了低价水,甚至认为水不是一种商品的消费者来说,的确是一种观念上的极大转变。
平静地面对水涨价 人们在平静地面对了一次次自来水涨价的同时,还必须接受自来水还将继续涨价的现实。
就北京来说,从2000年11月1日起,居民用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3元调为1.6元,居民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3元调0.4元,工商业用水每立方米1.6元调为2.4元,并相应调高了洗车业洗浴业用水价格。
我国是一个缺水严重的国家,已被列为全世界人均水资源13个贫困国家之一,全国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只相当于全世界人均水资源的1/4。水资源日益匮乏,水污染日趋严重,正在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加快供水价格的改革,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已是势所必然。
对此,国家计委已于去年提出了改革水价机制,提出促进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将陆续提高城市用水和水利工程供工业、自来水厂用水的价格,以利用价格杠杆,遏制中国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现象。
“福利水”将成为历史
国家计委指出,由于历史观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原因,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把水真正作为商品看待,造成水利工程水价低于供水成本,供水管理单位长期亏损。这次水价改革要充分体现供水的商品价值,使水价达到合理水平。
建设部部长俞正声不久前也表示:“城市供水价格将逐步实现用经济杠杆合理地调整,对超计划用水实行超计划加价收费。”他并指出,今后城市水资源将实行统一管理,城市自来水要限量开采,并收取水资源管理费,污水处理收费争取用三年时间提高到每吨1元。
为节约用水,控制水污染,建设部还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污染严重地区污水处理工程完成不了的,要停批其他建设项目;各城市对高污染、高耗水的用水大户,要限期完成技术改造,必要时下决心关、停、并、转;实行高水价等经济、行政手段,严格限制洗车、洗浴、净水生产等计量管理;城市规划区内所有非农业用水的自备井一律实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调度,对城市公共供水可以到达的地区,严禁重新开采自备井,对原有自备井,也要随着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逐步关闭;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供水管网将进行全面检查,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线,加快用水器具的节水改造步伐,严禁新建房屋继续安装国家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的卫生洁具和配件,物业管理小区为居民维修更换水龙头时,必须安装节水型龙头等等。
水价向其应有价值回归
当今各国的水价构成为:原水价格、管道运输成本、水厂水处理成本、经营者的利税、污水处理还原成中水之费用。所以,在发达国家,水价与电价的比例是6比1,水比电贵(而在我国是1比1)。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的水价都是实行累进加价,用水的单价随着用水量的增加而上升,有些地方按季节调整水价,旱季和用水高峰时水价调高。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的水价改革要遵循价值规律,符合市场规则,通过水价改革,促进供水商品化,水管单位企业化,水利行业产业化,使经营性水利工程、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其改革要点一是实行用水定额,二是实行“阶梯式水价”。其核心是定额内平价,超用部分分别缴高价、惩罚价,特种行业(如高档洗浴、洗车等)用水原则上实行高价。
水价上涨,必然要加重老百姓的生活负担,特别对于一些特困户有可能无力承担。对此,有关人士认为,水价提高后,对于各类特困户要制定水费减免政策,或者由现在的全民补贴改为扶贫补贴,对特困户,由市政部门予以缓交或补贴,或让其照交水费而后补发水费补贴。 (杨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