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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山东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用水“苦”了,它们不得不承受 “双高”付出的高水价。
据山东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下半年开始,山东将对工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对火力发电、冶金、纺织、石油化工、造纸和酿酒等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用水,不再分计划内用水和计划外用水,一律实行高水价;对属于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节水型、无污染或低污染的企业用水,实行优惠水价;对一批严重浪费水资源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将予以淘汰。此外,山东还对新建企业工业用水提出了“三同时、四到位”的评价制度。即工业节水设施必须与工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和管水制度到位。
据悉,山东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350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工业用水占全省取水总量的17%。(陈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