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市空气质量,降低汽车对空气的污染,长春市确定了“清洁汽车”行动发展目标和实施计划,决定在2至3年内,全市出租汽车、公交汽车及环卫汽车等,全部改为车用液化石油气或压缩天然气汽车。
据介绍,长春市准备在2至3年内完成车用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的净化、贮配基地建设,以保证车用气的质量和资源供应。在2至3年内建成20座以上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5座以上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使汽车燃气加气站形成合理的供气网络布局,以保证燃气汽车的加气需要。在市区内建立足够数量、布局合理的燃气汽车改装、维修场、站,以确保燃气汽车的发展、运行和维护需求。
今年长春市准备新增燃气汽车3000辆,新建液化石油气加气站5座,车用液化石油气贮配基地增建2000立方米贮气罐1座。2002年将新增燃气汽车2000辆,增建液化石油气加气站4座。2003年所有的出租车、公交车和环卫汽车八成以上变为燃气汽车,增建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7座。形成日供车用液化石油气达200吨以上的加气站供气网络。增建4000立方米车用液化石油气净化、贮配基地1座。
在燃气汽车的发展上,实行更新与改装相结合的方针,即近期对行驶20万公里以内的出租车,要通过改装的办法,使其变为油、气两用燃料汽车;对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出租车,要通过更新车辆的办法,使其逐步变为两用燃料汽车。具体措施从今年起,长春市出租和公交更新的汽车没有燃气装置的不予办理更新和上线营运手续。为维护、保证燃气汽车使用者的利益,车用燃气的销售价格比车用汽油(90#汽油)的售价,每升最少要低0.60元以上。另外燃气汽车可享受尾气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