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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工交司课题组最近的报告指出,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虽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脱困的基础尚不牢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仍继续面临着一些新旧矛盾的困扰,国企改革仍将是“十五”期间各项改革的重中之重。
课题组认为,当前国有工业企业仍面临着四个主要问题:
一是亏损问题依然突出。三年来国有工业亏损严重的状况已得到有效遏制和缓解,但国有工业与非国有工业相比,亏损率依然过高。2000年底,国有工业亏损面为32.4%,比非国有企业高出13.8个百分点。从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来看,1997年底,亏损企业6599户,到2000年底,亏损企业降为3640户。这里既有2000年宏观经济总体好转,一些政策性措施出台,企业扭亏增盈力度加大的因素,但也不排除企业为完成三年扭亏脱困目标而做假账的因素。据国家审计署对129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1999年度会计资料的审计,会计报表真实或基本真实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31.5%,其中利润数据的差错率接近100%。
在老亏损企业扭亏的同时,新增亏损企业依然较多。在2000年亏损的364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1469户是1997年以来持续亏损的企业,而2171户则是三年来新增的亏损企业,这些企业的亏损额占总亏损额的70.4%,户均亏损1602万元,比继续亏损企业高出61.3%。
在40个工业行业中,食品加工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普通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七个行业不仅是脱困企业最集中的行业,同时又是新增亏损企业最集中的行业,三年新增的亏损企业都超过了100户,累计新增1140户,占全部新增亏损企业的52.5%,新增亏损额的38.3%。2000年以来,由于原油价格的持续上涨,其下游产业的生产收益受到很大的影响,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增加了25户亏损企业,但其亏损额却高达50.8亿元,户均亏损超过2亿元。
二是企业盈利能力仍不够强。2000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大幅度增长,达到2334.9亿元,比上年增长1.3倍,新增利润1337亿元。但从影响利润增长的主要因素分析,政策因素及客观环境因素影响较大。2000年由于原油涨价,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新增利润800亿元左右,占国有工业全部新增利润的60%。实行债转股、停息和上年降息的时间差,使得当年国有企业利息支出净减少160亿元,占新增利润的12%。提高出口退税率,2000年工业企业出口退税多增的利润约为200亿元,占新增利润的15%。三年脱困中国家拿出1486.6亿元呆坏账准备金,核销企业呆坏账,消灭了一批亏损源,从而也增加了整个国有工业的利润。初步计算,政策性、价格、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对国有企业利润增长的贡献率超过80%。也就是说,在国有企业利润大幅度增长的背后,大部分国有企业盈利不强和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制度创新、体制转换滞后。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目标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到2000年末,要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基本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从这点来衡量,三年改革脱困,国有企业在制度创新、转换经营机制方面的进展,就不如经济指标变化那么明显。三年脱困可以说更多的是体现在对国有企业的客观政策扶持和优惠上,而在制度改革、内部经营机制转换上,进展较为缓慢。一些改制或组建的公司,并没有真正实现规范化的公司运作,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真正建立。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管理机制、决策机制、制约机制等都没有真正有效的建立,并以市场化的方式运作。许多国有企业仍依旧沿用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方式。因此,这种机制不活、体制转换滞后,必将影响到国有企业改革长期效应的发挥。
四是扭亏政策的滞后影响。三年脱困中,针对减轻国有企业债务负担实施的债转股,大多数债转股企业都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定了股权回购协议,回购期限在5至7年。今后几年,企业虽在此期间无需支付债务利息,但如果在经营上没有明显的改观,到期股权回购的压力是很大的。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5年之后,我国对大多数产业的保护政策将会取消或大幅度减少,这些债转股企业仍将面临着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压力。根据对债转股企业的调查,2000年1-8月份,债转股企业比上年同期减亏增盈的利润部分,尚不及由于债转股而减少的利息支出。这说明企业在负担减轻的同时,经营效率仍没有明显的提高。如果这样下去,五年以后,这些企业是难以实现债务回购的,到时仍需要国家解决新的债务负担。
另外,三年脱困中,国家实施的降息、提高出口退税、打击走私、关闭五小、治理经济环境等政策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政策效应已完全失效,有的作用将逐步减小,这些将不再构成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回顾国有企业十多年来的改革历程,不难看到,以前的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还是从企业的外部环境条件方面入手,取得突破,更多的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部制约因素和不平等的竞争。如今,国有企业改革在这些方面的空间已非常有限,需要从企业内部深层次的矛盾和机制上寻求突破。因此,“十五”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仍是各种改革的重中之重,且难度更大,亟需从如下方面获得突破:
1、建立国有资产有效的管理机制。在实行政企分开后,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一定要到位,必须要确定具有唯一性的国有出资人机构,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监督制度,并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全权负责。有关部门也可对其经营效果追究责任,彻底解决目前国有企业多家管理、谁也不负责的状况,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保值增值能力。
2、按照有进有退的思想,搞好国有企业的战略调整。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战线过长,几乎遍及工业经济的各个领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些竞争领域,国有企业已无任何优势,有的因为竞争无力而长期亏损。按照市场规则,有的已无生存前途。对于这些情况,必须从根本上进行大的战略调整。在目前国有企业涉足的104个一般竞争性工业中类行业中,充分按照公平竞争、效率优先的原则,有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的予以保留,其它的予以转移或退出。通过跨行业的资本转移,使国有资产进一步向国有优势行业集中,以实现资源的优化、有效配置,将政府的优惠和扶持更集中地投向国有优势行业和企业,以保证国有企业在整个工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控制力。按照这一方针,"十五"期间要继续加大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结构调整的力度,彻底消除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的亏损源,使国有企业整体上轻装上阵,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3、坚持制度创新,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机制。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主要是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亟需创新。据调查,目前有八成左右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仍是由上级组织任命的。随着企业行政化管理的结束,今后国有企业经营者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性激励机制也将失效,建立新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就非常重要。多年来试行的年薪制、期权制等也将走向前台。这些新制度一方面是提高经营者收入,将经营管理技能视为生产要素,进入企业分配;另一方面是增加了收入的透明度,避免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出现经营者的自我奖励行为;再之,期权制把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发展业绩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激励经营管理者注重和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4、积极探索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要加快国有工业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步伐,使更多的国有企业通过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造,成为多元股东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和国有资本市场运作,改变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结构;尽可能地推荐国有企业上市,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和国有股减持,使国有大股东逐步变为国有相对控股或国有参股。通过产权结构的改革,引进和改变企业的各种运营机制,从而达到改善管理提高效率的目的。
目前,在53489户国有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的比例仅为21%。国有企业实收资本中有2/3是国家资本,如果加上以法人形式投入的国有资本,这个比例还要高。截止到2000年底,国有企业中仍有近80%的企业(42298户)是以传统的产权结构形式运营,这些企业中国家资本的比例达到76.4%。已经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不含股份合作企业)为6521户,仅占国有企业的12.2%,国家资本的比例也达到62%。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改革仍有一定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