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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尊“轮碰撞事故
一、案件基础信息
承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被保险人名称:福州某船务有限公司
承保险种:船舶险
赔付时间:2013年8月20日
赔付金额:1311万
二、案情回放
2012年10月27日凌晨01:30左右,我公司承保一艘近海石油平台供给工程船舶“恒尊”轮在深圳龙鼓西水湾海域与一艘韩国籍外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恒尊”轮左舷破损12平米,机舱进水,对方船舶球鼻首破损。
事故发生后,“恒尊”轮因机舱进水较快,船舶发生左倾,有下沉趋势,船员弃船。因事故发生在蛇口与香港交界处,管辖权存在争议。由于事故地点位于航道,为避免损失扩大,我公司紧急安排救助公司对标的船进行拖带抢险。在拖航过程中,标的船下沉速度较快,紧急冲滩搁浅。事故发生后,我公司与三者方及被保险人共同签订了追偿和解协议,启动应急机制,预赔被保险人损失1311万元同时采取代位追偿,历经两年协商谈判,除了向第三者追回1131万元保险赔偿外,还另外帮助客户向第三方追偿保险赔偿之外的损失785万元。
三、案件特点
1.事故面前果断处理,专业科学理赔
本案为两船碰撞事故存在三者责任,在责任认定后会涉及相关追偿工作。但由于该船为外籍船只,在官方海事调查结束后将会离港,给后期追偿造成很大困难。鉴于这种情况,我公司果断要求海事管理部门采取扣船措施,并成功在海事调查结束之前获得日本东京海上保险的有效担保,为后期的追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主动预赔代位追偿,维护客户利益
“恒尊”轮严重受损,损失理算工程浩大,但由于该案的事发地点较为特殊,处在蛇口与香港的交界处,地方海事局拒绝出具碰撞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就损失金额及碰撞责任也存在很多分歧,因此追偿工作步履维艰。面对诸多不利因素,我公司决定先为被保险人提供预赔款1311万元,用于标的船舶打捞维修,同时代位追偿第三者相关事故责任。最终历时两年,我公司与各方达成一致,在追回我公司赔偿款外,还成功为客户挽回损失785余万元,充分体现保险行业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3.科学规划有序处置,彰显品牌价值
本次因碰撞受损的是超大船舶,事故地点特殊,查勘难度大,涉及利益方多,定损复杂。在本案的处理中,面对复杂的案情,我公司科学预判及时做好规划,使得繁重理赔工作有序进行。优先考虑客户利益进行预赔工作,同时主动承担事故调查责任,组织专家团队为客户维护利益,追偿损失。
在总公司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公司组织内部专家成立项目组,并聘请专业公估师及律师团队,先后十余次前往深圳、南京、上海多地,组织开展本案的定责追偿工作。为了使客户损失降低到最低,我公司理赔团队放弃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往返奔波收集整理理赔资料,为了能使客户顺利完成理赔,加班加点已成家常便饭,有时甚至通宵达旦也无怨无悔,因为我们始终坚信“千方百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是保险这份职业的光荣使命。而这种敬业的职业精神和忘我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赞赏和高度评价。通过本次理赔事件,充分体现平安积极践行保险责任,彰显公司“专业经营,服务领先”的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