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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津双城联动发展国家战略,就必须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加大京津冀产业对接转型,这就要求实现产业与金融的相互融合,尤其是新金融业态与多种产业的融合发展、区域新金融业态的联动一体化发展。金融创新才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着力点和重点突破口。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信贷机会和客户需求分析
目前,京津冀一体化已在产业转移外迁、海关一体化、警务航空合作、卫生协作、交通建设、污染防治以及“商务行动方案”助推一体化等方面开始了先行先试。而伴随着京津冀金融一体化和金融大联合的实体经济和产业投融资需求急剧增加,信贷机会和客户需求主要表现在:
1.京津冀产业结构梯度明显,对接协作潜力巨大。京津冀两市一省以占全国2.3%的土地面积,承载了8%的人口,创造了10.9%的经济总量。产业体系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京津服务业阶段性特征差异明显,天津流通类服务业具备传统优势,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占据重要地位;北京非流通类服务业功能完善,尤其金融、信息、商务、科技等高端行业辐射带动能力强。天津与河北制造业延长产业链有一定基础,两地工业增加值排名前10位行业中有6个行业重合。从增长动力看,投资需求将更加旺盛。推进京津冀交通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对海内外投资的吸引力将会增强。以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来衡量,天津滨海新区正处于成长期,投资的边际效益正处在上升通道,投融资需求旺盛。同时,京津冀区域经济具有高耗能、高排放的特征,而具有低能耗特征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明显滞后。津冀区域的产业结构决定了经济的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较高,资源型工业比重高。低碳经济发展和碳排放交易量将会逐年增加,为在该区域创新碳金融市场体系和产品体系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2.需求动力各有侧重,投资合作空间广阔。北京以消费拉动为主,天津与河北以投资拉动为主。2013年,京津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分别为36.1%、70.4%、82.0%。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速、河北城镇化推进(城镇化率为48.1%),投资需求依然旺盛,尤其民间投资活跃。随着城市群建设和产业链条的延伸拓展,制造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将成为京津冀投资合作的重点领域。
3.港口合作和投融资项目增加。天津港集团与河北港口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公司,建立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有利于渤海海湾区域港口群优化资源配置,积聚航运物流要素,提升区域港口国际竞争力。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已全面启动。2013年天津口岸进出口总额中,来自北京、河北的货物比重为34.2%;天津港外贸重量箱中,来自北京、河北的货物占40.7%;在天津口岸通关的京津冀企业2.3万家,占口岸通关企业的47%。环渤海地区有10个亿吨大港,其中天津、青岛、唐山和大连4个港口居全球前10位,是大型港口最集中的区域,强化天津港在环渤海区域的主导地位,打造较强竞争力的全球资源配置枢纽,与周边港口合理分工,建设世界级港口群;加快航运物流要素集聚,建设进口商品分拨基地,辐射北京和河北。津冀承接北京高端制造业转移、发展船舶、海工装备等临港工业,延伸发展海洋、旅游、贸易等相关产业,形成多方位的航运服务体系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其产业和项目投融资需求增加,迫切需要海洋金融、港口金融、物流金融等新金融业态的深度改革创新。
4.产业转移外迁带来的商户投融资需求加大。京津共建合作示范区,滨海新区与中关村已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在京国内外500强企业总部来津设立分支机构269家。京津冀汇集了全国1/4以上的著名高校、1/3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2/3以上的两院院士,是我国科技智力资源最密集的地区。天津承接北京老旧批发市场搬迁。优化公共服务资源的存量转移有困难,可在增量上有所突破。如医院办分院、学校办分校,金融总部也可创建第二分部或分中心。天津电商城在规模、业态、区位、配套等方面综合优势明显,目前天津承接了来自北京动物园、大红门批发市场、百荣世贸城的100余家商户,来自全国各地签约商户达3000多户。目前正在与阿里巴巴、腾讯微盟等知名电商企业签订合作意向,并组建O2O运营服务队伍。天津电子商务交易额约占全国的3%,大部分交易平台还在建设阶段,应用程度不高。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出发点,应发挥资金结算业务优势,以多样化的资金结算产品为依托,创建京津冀三地资金结算运营中心将成为必然趋势。
5.海关一体化迫切需要电商平台和金融创新平台搭建。海关总署出台《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将通过建设一个中心(区域通关中心),搭建四个平台(统一申报平台、统一风险防控平台、统一专业审单、统一现场作业),实现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的一体化作业。三地企业无论从北京空运还是从天津和河北海运港口进出境,均可自由选择货物申报、纳税、放行的地点,无需再奔波于属地和港口之间。京津冀三地海关已对作业系统进行了联调测试,目前通关一体化系统已在三地同步使用,这为三地企业贸易往来和贸易服务发展电商平台、金融创新平台创造了良机。
6.大气污染防治和环保协作需要一个统一开放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会议机制已运转。在污染物方面,共同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的排放,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区域机动车油品质量升级。同时,研究控制机动车使用强度的经济政策,意味着交通拥堵费和排污费等政策可能在区域内逐步实施。截至2013年底,北京碳排放成交额7635亿元,实行碳排放配额线上成交,成交均价每吨67.12元。天津已成功达成5笔碳交易,碳配额累计成交105.7万吨。河北省排污权出让金收入达1.29亿元,省本级收入近3000万元。由于缺乏统一碳交易市场、市场参与度低、活跃度低;企业履约缺乏有效约束手段;碳交易标准不统一;碳交易缺少技术含量,规范化程度较低,无不与碳金融创新深度和广度有直接联系。将排污权作为贷款抵押品,不仅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还有助于改善金融服务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经济发展。
7.京津冀“商务行动方案”助推一体化,助推金融创新。京津冀将建成统一开放的商贸市场,京津两市将成为商贸企业展示、交易地。天津市商委会同北京、河北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落实京津冀共同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合作框架协议商务行动方案”,确定了三省市商务部门在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方面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三省市将携手合作,共同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加快发展。北京也将全力支持区域性物流中心、批发功能向天津转移。天津鼓励外贸货物代理、物流和跨境电商企业在津海关特殊监管区设立物流仓库和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业务不断增加,但黄金、白银、期货、原油和期权等大宗商品交易尚未形成。河北省有86家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累计实现融资额23.9亿元,同时天津商品交易所也陆续投资入股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从商业模式创新看,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全国20强电商全部落户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铁合金交易所等一批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投入运行,为商业银行积极介入协作融合创造了最佳时机。
二、京津冀协同发展金融创新思路及路径选择
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树立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的品牌,真正通过京津冀新金融业态协作联动发展,推进京津冀经济一体化的同时,还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构建区域性金融产品创新体系。
1.突出地方特色,创建区域金融品牌。京津冀金融一体化由来已久,是以北京作为金融中心、天津为辐射地区和后台区域的模式。北京应继续承担国家金融决策中心、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国家金融信息中心、国家金融服务中心、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中心、国家金融创新中心的功能。天津和河北则作为北京金融中心的辐射区域,一方面为北京提供金融后台支持;另一方面发挥产业优势,以发展新金融业态为重点。河北以发展产业金融为重点,逐步形成金融产业金融和新金融业态创新基地,辐射环渤海地区。在新金融业态功能分布上,除了全国性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和投资基金市场落户在天津滨海新区之外,天津还要争取成为北方投资基金交易中心、融资租赁中心、资金结算运营中心、金融服务外包中心。
2.建设区域性碳金融市场体系,成为北方碳排放交易中心和碳金融创新实验区。在逐步形成京津冀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的基础上,鼓励商业银行积极研发碳金融产品,逐步形成三地区域性碳金融市场体系。政府应力促建立京津冀三地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专项基金、能源管理专项基金、清水河道治理专项基金、滦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专项基金、京津风沙源治理基金等,为三地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海洋污染物交易以及个人排放源提供金融配套服务,打造北方投资基金交易中心。一是寻求更多的模式。除了贷款型碳金融模式,还包括直接参与哥本哈根大会宣布的新援助基金计划、区域性碳金融模式。二是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产品。首先,以CDM咨询收入为切入点,开展CDM项目开发业务;其次,尽快建立独立的碳排放“账户”。第三,鼓励主板上市公司利用并购重组实现传统产业改造和产能转换,优先安排低碳、环保、绿色、新能源等新兴行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第四,适时推出由具有绿色信贷资格的碳基金和碳金融债券,以及低碳企业发行的碳企业债券等。
3.尽早形成京津冀金融机构后台和北方大数据分中心。天津应积极撮合在京津冀交汇处尝试建立“廊和坊”金融街,以期打造金融机构后台和大数据基地,实现金融活动同城化。鼓励三地互联网企业和大数据公司进驻,共同在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电商融资、智能银行、O2O等方面,成为区域性的金融创新试验田。充分利用天津港口优势,与北京合作研发海洋金融、跨境人民币借款、离岸金融等创新产品;实现网上受理、线上线下交易,并针对企业通关业务,在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上成为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创新实验分中心。特别是网络银行业务,通过与网络电商平台合作,双方系统对接,引入网络信用,实现了客户资源共享、信息实时交换、共同控制风险的目的,为网络平台上的交易客户提供全流程网上操作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使客户享受到“一点接入”的“一站式”服务。
4.打造北方资金结算运营中心。针对三地批发市场动迁和商户云集,天津应加快创新O2O金融服务模式,让三地商家享受金融创新带来的便利。利用O2O应用将线下的商家与消费者联系在一起,实现消费者利用商家提供的平台完成信息查询、选购、支付等环节,消费者通过平台提供的电子凭证到线下商户消费。构建三地商务行动O2O平台,除了自建平台之外,还可借用第三方平台。不仅需要商家具有一定科技力量,而且要投入巨大资源进行平台建设和推介,三地应在这方面加大金融与电商的跨界融合。
5.利用渤海商品交易平台优势,加快建设京津冀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加快北方现货市场交易中心建设。天津应发挥股权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等11家新型交易市场资源优势,在北京全力支持区域性物流中心、批发功能向天津转移的情况下,鼓励外贸货物代理、物流和跨境电商企业在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设立物流仓库和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同时,借鉴上海自贸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业务创新经验,早复制,早安排。虽然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大豆、煤炭、矿产等现货市场交易中规模不断增加,但黄金、白银、期货、原油和期权等大宗商品交易尚未形成。因此,渤海商品交易所可通过现货交易、在线融资、物流服务和信息资讯等综合服务,为会员提供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一站式解决方案,打造专业化供应链集成服务平台。河北省在津有86家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累计实现融资额12.37亿元、有5家企业的产品在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天津还应鼓励北京、河北资源和商品在渤海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
6.积极探索创新蓝色金融、港口金融。津冀都有港口,海空两港是天津最突出的比较优势,也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最具现实性的抓手和平台。在临港工业建设和项目落实中,商业银行应借助各类资源要素集聚的有利时机,研发相应的融资便利化工具。政府部门和银行都要制定一揽子“蓝色金融”实施专案。以项目为依托,通过PPP模式、政府投资、银行信贷、保险、风险投资、国际机构资金援助、企业融资等公共性和市场化的投资融资机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蓝色金融产品设计主要围绕海洋资源勘探的投入、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海洋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探索施行在建船舶抵押融资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发行债券和通过境外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探索在香港发行商业信托和人民币债券。针对涉海金融服务业,要积极探索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和涉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船舶、海洋工程结构件等融资租赁、抵押贷款、售后回租、保理等业务。
7.在住房金融改革创新上先行先试、协同共赢。抓住银监会提出推进组建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利好政策,建设银行应走在住房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最前列,超前进行探索:一是利用天津市独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制度和住房储蓄制度世界上三大住房融资工具的先发优势,在公积金制度基础上率先成立政策性住房银行,成为专门解决居民基本住宅需求的政策性、互助性、救济性的金融机构。二是将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政策性金融体系中接受金融监管。三是创新融资模式。突破现有公积金属地管理藩篱,逐步实现三地跨省市并在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互贷。提高城市间经济跨界融合、实现信息流、资金流、人流的异地互动,活跃住房消费和刺激内需增长。三地商业银行应率先设计开发“跨界”双向互贷和多向互贷业务产品,在更大范围内联网运作,这样不仅能够开辟银行公积金业务领域,增加市场占比,而且还可以通过产品创新,达到三地城镇业务对接、跨界融合、有益民生之目的。
8.加强组织,改善管理,建立高效协同机制。国家层面通过制定一系列协同机制,促进京津冀三地形成分工不同、各有特色、优势互补的多层次金融合作格局。政府层面,除了金融服务联系会议制度和沟通机制外,借助国际金融融洽会和国内金融高峰品牌会议,建立政府注重组织协调、职能部门严格监管、行业组织自律服务和金融机构规范发展的格局。建立政府鼓励金融创新专项奖。可以考虑建立包括组织领导、执行落实、考评奖惩、检查监管等考核体系,将京津冀金融一体化发展纳入考核体系,从而促进三地政府积极寻求金融合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金融层面,由人民银行、银监会牵头,组建京津冀金融合作研究院等机构,积极组织环首都商圈、金融界发展高层论坛等学术活动,吸纳国内外有识之士,站在客观角度,为京津冀金融大联合协同发展进言献策。银行层面,及时捕捉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行业项目总体部署安排,针对性开展同业相关金融产品信息差异分析,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战略性产品创新、自主产品创新、叠加式创新和移植创新等,卓有成效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的客户和项目提供金融引擎和金融服务,以期达到金融集聚效应和金融创新引领效应。(作者单位:天津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