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交管部门获悉,天津加大对检测站的监管力度,6种情况将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验结果,交管部门将依规对检测站处所收取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抄告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处理:一是为未经检验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二是用其他车辆代替检验;三是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四是为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五是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六是明知是盗抢、报废、拼装、套牌等车辆,仍予以通过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