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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根据当前市场风险状况,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所将调整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自2014年10月31日清算时起,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8%调整为7%;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0%调整为9%。
若在2014年10月30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客户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调整保证金收取比例,并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确保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