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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和家庭空巢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日益牵动着每个家庭,也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推开,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据保监会某负责人表示,之所以选择北上广及武汉来做试点,是因为这几座城市经济较发达,保险市场也相对成熟。
湖南大学管理学教授刘易认为,完全靠政策性养老太不现实,再加上我国是世界上住房自有率最高的国家,这种创新型养老保障制度无疑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资金保障,也有助于缓解社会的养老压力。
美国的“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领取养老金直至去世,作为回报,去世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房产处置权。
“‘以房养老’可以说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老年人往往把大部分资产固化在住房上面,如果把沉睡的房地产激活为可流动的现金,就实现家庭资产在使用周期内的优化配置,这是设计此项商业保险的初衷。”据某保险专家介绍。
“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外推广了近30年,最早起源于荷兰,在美国发展最成熟。“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是“以房养老”最典型的模式。
1989年,美国政府开始试点“以房养老”。上世纪90年代末,“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在美国正式推广。进入21世纪以来,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在美国开始有所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熟经验后,美国议会在2005年通过了赞成法案,由住房及城市发展部具体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进行审批和管理。
美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主要有几种形式: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作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贷。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的机构与住户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但这种养老方式在美国仍不普遍。据调查,符合申请标准的老年人中仅有不足3%申请了“以房养老”,市场空间十分狭小。
“以房养老”在国外运作已经成熟,这种外来的养老模式是否能服中国的“水土”目前还不好说。
前期推广困难重重
“以房养老”在国内也已经讨论了十年之久。并且陆陆续续有地方政府在“试点”,然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2005年,南京市推出的“温泉留园老年公寓”,是国内首个的“以房养老”性质的项目。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以房自助养老”。北京市曾推出“养老房屋银行”,广州市也有数家银行推出过“以房养老”业务……无一例外,各地民众对此反响并不热烈,但为“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内的推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针对此次出台的“商业保险版”以房养老,《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随机对北京、上海等地居民进行了采访,大部分人均反对“以房养老”。
来自武汉的王大爷告诉记者:“以房养老听着挺新鲜,但哪个老人愿意把房子抵给保险公司,有房产我们肯定是要留给孙辈地。”传统“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蹄固,是阻碍“养老保险”推广的重要因素。
“我不同意父母抵押房子。房子问题如今成了我们年轻人的头等大事,尤其在北京、上海这种地方,房价这么高,未来还有升值的空间,抵押出去绝对会后悔。”家住北京的小刘表示。“对于我的父母来说,把房子出租出去反而更划算。”小刘的父母将自家的一套学区房出租了出去,每月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
“以房养老”牵扯到银行利率、社会保险、预期寿命及房产价值等多个因素,运作十分复杂。并且我国房屋土地使用权仅70年,是此项业务的最大风险。
同时,土地制度制约着“以房养老”的推广。土地价值因其稀缺性而长期增长的效应是建立在土地永久产权基础上的,这也是国外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运作的基础。而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实行批租制度。随着住房年限的推移和70年上限的临近,土地的价值将快速下滑。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风险如何分担?再房价波动难以预测,推行此业务风险过大。企业有可能面临房价下行和土地使用权可能被收回的双重风险。估计没有几家保险公司愿意参与试点。”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单纯的住房反抵押贷款的“以房养老”模式面临推广尴尬,武汉市将以“住房抵押与养老社区结合”的模式推广“以房养老”。据悉,武汉试点将在年内推出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
据保监会某负责人表示:“‘以房养老’保险面临的推广阻力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此次在北上广及武汉的试点以2年为期。”可见,保监会对“以房养老”的试点推广保持谨慎态度。
“政府主推的社会保险才是主要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只是小众市场,但可以作为政府养老的补充,其获得社会认可和市场培育需要花费很长的周期。”刘易教授告诉《农村金融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