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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以下称《规定》)。作为海关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修订后的《规定》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报关单位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大幅简化,充分体现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和方便企业的宗旨。新《规定》实施后,天津关区17000余家进出口企业可从中受益。
新《规定》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规定》取消了原有的“报关企业注册资本150万元以上”、“报关员5人以上”、“报关业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从事报关或对外贸易工作经验”等行政许可条件。在注册登记程序方面,《规定》明确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材料由原来的9项减少到现在的4项,而且只需递交一次材料就可以同时完成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所需材料由7项精简到3项,能通过联网查询到的信息不需要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同时,海关进一步简化报关人员注册程序,取消报关人员记分考核,由企业自主管理所属报关人员,减少对企业的微观干预。
“新《规定》实施后,企业换证成本进一步降低。据测算,天津关区17000余家进出口企业将从中受益。”天津海关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的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由3年有效期变为长期有效,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也由7天变为1年,只要企业按期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即为长期有效企业。“按照新规定,企业按期换证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将大大降低。”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进出口部报关负责人王海鹰表示。
为确保修订后的《规定》顺畅施行,天津海关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确保对企业的实地巡查和通关数据的后续管理力度。目前,已经举办了关于《规定》的12场专题政策宣讲会,涵盖4000余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