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4月24日24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调整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7.13元,上调0.12元;93号汽油7.69元,97号汽油8.12元,均上调0.13元;0号柴油7.28元,上调0.12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