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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从今年起我国进出口等海关统计数据将全面以人民币计价发布。由于汇率波动,新发布的增速可能与过去以美元计价产生差异,如1月份我国出口按人民币计价同比增长7.6%,按美元计价增幅则达到10.6%,相差3个百分点。为此,海关总署提醒使用数据需注意统计口径。
海关总署表示,经国务院批准,自发布2014年海关统计数据起,全面发布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海关统计数据。这是为了适应国家深化改革和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需要,国际上也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一直以本币发布对外贸易统计数据。
据介绍,海关总署从去年发布2013年月度进出口统计数据起,在保留以美元计价统计数据的同时,就增加了发布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总值、进口总值、出口总值、贸易差值等4个总量指标及其扣除汇率因素后的增速,其他分项统计指标仍仅发布以美元计价的数据。今年开始,将以人民币计价发布各类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
海关总署提醒注意数据口径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则按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增速与按美元计价有明显差异。比如,1月份我国出口按人民币计价同比增长7.6%,按美元计价增幅则达到10.6%,两者相差3个百分点。
海关总署表示,这正是需要提请数据使用者特别注意的事项。比如,2014年1月与2013年1月同样进口1万美元的货物,如果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等量美元折算的人民币会减少。按美元计价,进口规模同比没有发生变化;但按人民币计价,则进口同比就出现了下降。反之,如果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等量美元折算的人民币会增加,按人民币计价的同比会增长。
据悉,为保证海关统计数据的历史延续性,兼顾数据使用者的使用习惯,海关在发布进出口统计数据时,将同时发布以人民币计价和以美元计价的各类海关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