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禁讲排场
宴请不上高档酒水
在饮食方面,外宾日常伙食招待严格根据伙食费标准选择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外宾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副总统、副总理、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
办法强调,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优先安排在宴请举办单位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办法明确了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其中正、副部长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括赴区县访问时,由区县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
>>节约从简
赠礼部级不超400元
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实物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赠礼对象仅限于外方团长夫妇,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其他单位不得重复赠礼。如外方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
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对访问我国的著名友好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确有必要赠礼的,按照正、副部长级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