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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对天津市销售的防盗安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对28家销售门店的35个品牌的防盗安全门进行了现场抽样。通过检查、检验发现,目前本市市场上销售的防盗安全门大都标有“级别标记”,选用防技术开启的新型锁芯,质量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
应该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当您去市场上购买防盗安全门时,往往会面对市场上名目繁多的选择对象,像入户门、安全门、钢制门、金属门……那么,防盗安全门真的有这么多“别名”吗?其实,公安部规章《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对防盗安全门的名称早已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目前市场上仍然有一些不良商家打“擦边球”。而在发票的产品名称一栏中,则不写防盗安全门,而写成安全门、金属或入户门等。因为只要他不使用防盗安全门的名称,那么针对防盗安全门的国家标准,他就可以不执行。所以在购买时,消费者一定要看发票上是否填写的是“防盗安全门”字样,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国家标准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按照防破坏时间长短、板材厚度等指标对防盗安全门进行了防盗安全等级划分,防盗安全级别为“甲”、“乙”、“丙”、“丁”4级,四个级别的锁闭点数应分别不少于12个、10个、8个和6个,防破坏时间分别为30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上、10分钟以上、6分钟以上。其中“甲”级安全性最高,要求配备B级防盗锁。按照公安部颁布的《GA/T73-94机械防盗锁》规定,机械防盗门锁分为普通防护级别和高防护级别,分别以A级、B级来表示。A级锁防技术性开启不少于1分钟,防破坏性开启不少于15分钟;B级锁防技术性开启不少于5分钟,防破坏性开启不少于30分钟。合格的防盗安全门应具备以下标示和证明材料:门体上应有生产企业贴上去的合格证,用钢印打上去的永久性防盗安全级别标识(“甲”、“乙”、“丙”、“丁”),同时还要为消费者提供门体的型式检验报告和锁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即为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