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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亟待创新
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保险行业逐渐建立起集中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一是保险资金从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目前,保险资金由公司总部集中统一管理,禁止下属分支机构运用保险资金,有效扭转了保险资金运用分散管理的混乱局面。二是建立起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设立了资产管理中心和资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保险资金管理,保险行业已经成立了17家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80%以上的保险资金。部分机构已经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制度体系、有效的决策机制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初步建立了全面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相互制衡的风险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专业人才。三是初步建立起政策法规体系及监管能力,坚持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先行,为保险资金运用创新发展和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从行业总体看,面对日趋复杂的投资风险,当前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机制还存在一些与行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缺陷,亟待改革创新,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保险机构竞争能力较弱。多年以来,保险资金运用的可投资品种受到严格限制,面对短时期内众多新放开的投资市场和金融产品,保险机构还缺乏足够的市场经验。截至目前,只有不到1/4的机构通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和股票投资能力备案,可以自行投资无担保债券和股票。通过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及资产管理产品创新能力备案的机构更少,多数保险机构还未达到机构投资者从事某项具体投资业务的基本能力要求。多数中小保险机构存在公司治理、决策机制、内部控制不健全,专业团队能力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情况。另外,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内部缺乏交流和合作,不利于行业整体能力的提高。
二是保险资金运用战略性配置主体缺位。对国际成熟市场长期投资收益率差异的归因分析表明,投资收益90%以上由战略性资产配置决定。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及比例限制的基本解除,保险资金战略配置的空间迅速扩大,自由度显著提高。需要强调,保险资金战略配置主体应该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承担某些具体工作,但不能忽视自身的资产战略配置能力建设,这种能力是保险公司持续发展所必须具备的核心能力之一,不可能通过全面外包来弥补能力缺失。目前,国内保险公司普遍缺乏长期战略性配置理念和方法、成熟规范的决策机制、专业的研究、执行及监督团队。保险公司战略性资产配置方案普遍流于形式,对战术性资产配置及具体投资行为的指导性和约束性较弱,战略性资产配置的重要性未能有效发挥。
三是保险资金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2012年以来,已经有50余家证券类机构获得保险资金受托管理资格,保险资金可以购买信托、理财、券商资管等业外金融产品,部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始筹备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双向开放的市场格局隐约可见。不过,目前各大型保险公司均已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般采取全委托关联公司的资金运用模式,中小保险公司出于种种原因也大多委托业内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格局仍然呈现为明显的关联交易和行业封闭特征。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缺乏实质性的外部竞争压力,激励与约束机制弱化,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活力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