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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吸引5类人才进驻创业,国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获最高150万元的购房补助。滨海旅游区日前出台人才引进与奖励相关办法,重金吸引国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级人才、高级管理人才、优秀技术人才、紧缺人才,并提供购房、租房、税收、落户、子女或配偶安置等人才奖励。
日前,《天津滨海旅游区人才引进与奖励暂行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将设立“旅游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各类人才到旅游区创业,打造区域人才高地。在购房奖励中,国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旅游区范围内购买自用住房的,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含其他政策中旅游区配套落实部分)。税收奖励中,各类人才前五年最高按相当于其缴纳个人所得税旅游区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租房优惠方面,对国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提供两年旅游区内免费公寓(两年期满后提供低租金公寓),或两年内享受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对高级管理人才、优秀技术人才和紧缺人才,提供旅游区内低租金的公寓,或两年内享受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
此外,还将协助各类人才(含按规定随迁的配偶和子女)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调动手续,并优先协助安排各类人才子女入托、入园或入学事宜,积极推荐其配偶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