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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17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了解到,为促进机构信用代码全国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年1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组织塘沽中心支行和全市金融机构共同开展机构信用代码专项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的口号是:大力推广机构信用代码,建立机构“经济身份证”制度。活动期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和塘沽中心支行征信营业厅、各金融机构信贷营业网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和散发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客户做好宣传工作。此外,各金融机构还将对目标客户群体通过邮寄宣传资料、短信提示等方式提供信息服务。
机构信用代码是中国人民银行以金融业务为基础,按照一定规则赋予每一个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不变的编码。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经济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均可向当地人民银行或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领机构信用代码证。建立机构信用代码制度不仅有助于全面推动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不断强化反洗钱工作手段,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而且有助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以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2012年,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截至2012年末,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共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发放机构信用代码证31万个,并将机构信用代码证作为机构开立一般账户、办理贷款卡业务的要件。同时,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环节必须通过机构信用代码系统查询客户信息并进行信息比对。2012年下半年,天津市金融机构用户共查询信用代码系统近20万次,机构信用代码在征信、支付结算、反洗钱等领域得到有效应用。(记者安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