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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贤赴美考察金融危机应对及监管举措,建言中国金融业构建市场化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肇始于美国并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至今仍深刻影响着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系统研究借鉴美国应对金融危机的处置方式和举措,对正在深化金融改革的中国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前瞻价值。
今年8月至9月,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一行专程赴美国学习考察美国对金融危机的处置方式、监管办法和系列举措,并对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未来的发展进行了深入思考。日前,围绕对美国金融风险处置经验借鉴、中国如何更好防范金融风险等问题,陈云贤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专访。
●到美国学习进修的目的
这次中组部送我们一行四人到美国耶鲁大学学习,为期6周,我主要是探讨研究美国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体系等领域。
我将调研题目确定在“美国发生金融危机的原因、处置方式、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与发展”上,以此鉴示中国金融风险防范与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提升与完善。
●借鉴美国处置金融风险的经验
我认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是金融风险处置工作进行的基本前提,健全的组织形式和长效机制是做好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现实要求,市场化处置方式是降低金融风险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的可选路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妥善处置金融风险的核心所在。
最后,要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从而真正有效处置金融风险。
谈
应对危机
多管齐下法律护航
美国经验
南方日报:您曾数次到美国著名学府学习和进修,这次您在耶鲁大学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同以往的进修相比有哪些特点?
陈云贤:这次中组部送我们一行四人到美国耶鲁大学学习,为期6周,我主要是探讨研究美国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体系等领域。这次学习的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很有针对性,可谓“量身定做”,效果很好。
根据我的分管领域和关注方向,我将调研题目确定在“美国发生金融危机的原因、处置方式、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与发展”上,以此鉴示中国金融风险防范与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提升与完善。
在美国期间,我阅读了大量相关文献材料,并带着研究问题和学习体会,专门拜访了制订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的美国参议院法律事务负责人Senator Chris Dodd等12位资深金融学者和法律权威,深入探讨了这次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和处理方式,以及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通过调研学习,一共形成了三份中英文研究探讨的成果,收获颇丰。同时,我也在不同场合向美国友人介绍了中国和广东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反响热烈。
南方日报:根据您在美国的学习考察体会,请您简单介绍一下美国是如何应对这场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啸的?
陈云贤:自2007年次贷泡沫破灭并引发美国住宅抵押投资公司和贝尔斯通公司等重量级金融机构相继宣布破产保护或陷入财务危机以来,美国政府采取了全方位、迅速的救市举措,逐步稳定了局势。
首先,参与金融危机处置者众多,主导者包括美联储、联邦政府财政部、美国存款保险公司(FDIC)、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国会。次要参与者有联邦政府的职能部门,例如住房与城市发展部,以及联邦政府的代理机构等。
危机之初美国政府先从货币政策着手处置危机,当美联储采取市场化运行的传统货币政策无法满足稳定金融体系的需要、在金融市场自行发展和自我调节因素失灵、金融危机日趋严重之际,布什政府及时采取政府干涉手段,以财政部为主导,出台以政府直接投资和援助主要金融机构和部分大型企业的“不良资产救助计划(TARP)”,稳定金融体系,振兴经济。
奥巴马就职后,除了继续执行布什政府的援助计划外,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金融和坚强监管,财政政策执行大幅快速减税和扩大赤字化开支,刺激经济增长。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立法形式,为处置金融危机、促进金融稳定和振兴经济,及时立法,提供完善法律环境。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协调美国国会分别签署通过了《2008紧急经济稳定法案》、《2008经济振兴法案》、《2009经济振兴法案》、《2009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以及1929年大萧条之后最重要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之一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及消费者保护法案》等多部法案。
次贷危机的应对过程折射出美国政策运用的灵活性:当市场自我发展和调节失灵、出现危机时,美国政府采取法律形式干涉并加强管制,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待金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为适应和满足市场的需求时,政府会以法律形式再次对金融市场放松管制,促其发展更上一层楼;但同时美国政府也做好以新的法律形式,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防范和应对下次金融或经济危机产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