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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等3人买来廉价的散装白酒,自行在暂住地内灌装成“典藏精品牛栏山”白酒被查,被查获数量为268箱。
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余某3人被控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检方指控,2012年6、7月间,余某雇用了朱某和李某,在通州区朱某的暂住地内灌装“典藏精品牛栏山”42°假酒。2012年7月7日,李某被查获,当场起获假冒“典藏精品牛栏山”42°白酒268箱,总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朱某于查获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余某后被抓获。
据悉,余某等被告人,是通过使用市面上销售的一般散装白酒,去假冒“典藏精品牛栏山”白酒进行销售。余某通过一个中间人介绍认识了朱某与李某,并由该中间人提供了外包装。
“里面用的什么酒我也不清楚,我就把包装发给他们,听说69元一桶,能装40瓶,每瓶卖40元。”余某在法庭上说,第二批货在他准备取货之前,警方已经将这些货查获,所以他去取货时就被抓了。
余某在法庭外候审时,想到了自己的孩子,觉得自己做违法的事情,对不起孩子,泪流满面
摄/实习生刚晓?(记者李奎实习生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