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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2011年第5号主席令)对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理财销售流程、文本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为理财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提供了参考。
1.认真对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是消费者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八)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客户填写”、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当面或网上银行方式对客户进行风险能力持续评估”以及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风险能力评估书中明确提示,如客户发生可能影响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主动要求商业银行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规定,消费者尤其是首次购买理财的消费者,须本人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切勿由银行销售人员代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消费者应慎重对待评级试卷中的每一道题目,完全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做出选择,并且自觉接受银行风险能力持续评估,发生可能影响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形时应主动告知理财销售人员并接受风险承受能力再评估,避免由于个人原因导致风险评级结果与自身风险偏好严重不匹配而购买自身难以承受的高风险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