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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家缺了点什么?
“商道”一词,原指古代经商之道。而今却赋予其更多的外延,对利益的追求是为“商”之本,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商人必须承担相应的“道德”与“道义”。
对于商人来说,本性就是追逐利益。正如司马迁曾经指出的那样“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厦门大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专家郑若娟指出:“在现代社会,关注利益相关方权益取代了股东至上的传统理念,因此,如果企业不去履行社会责任,那么企业就难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以前企业出于社会压力而被迫履行社会责任,而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如果不积极主动地去履行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就可能遭遇一定的经营风险。
相反,企业如果能有以一种对社会负责任的方式来从事经营,不仅能够规避类似风险,甚至还可以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创造一些独特的商机。
“履行社会责任和追求经济利益是并不相悖的,履行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意味着增加成本,它还可以为企业发现新的商业机会,创造新的竞争优势,这是许多企业还未能意识到的。”郑若娟老师如是说。
诺而不捐,伤人伤己
只有让真正纯粹的善心得到彰显,让打着公益幌子的沽名钓誉者曝光于公众,我们的公益慈善事业才会在健康的轨道上越走越远。
比起诺捐时的大张旗鼓,兑现时的推三阻四令人寒心。诈捐骗捐、诺而不捐这些关键词在刺痛公众内心的同时,也反复冲击着人们对相关企业、组织和个人的信任。
根治诺而不捐,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必不可少。一旦出现诺而不捐者,全社会在舆论上谴责,行动上抵制,让其无处遁形。只有让真正纯粹的善心得到彰显,让打着公益幌子的沽名钓誉者曝光于公众,我们的公益慈善事业才会在健康的轨道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