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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向全国人大作报告称去年699人受处分23家县级医院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
●42部门套取资金1.57亿元
●54县虚列支出66.56亿元
●29.55亿元保障房资金被违规使用
2011年,财政部将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预算中的“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补助经费”70亿元调整为高等教育支出。
今天(27日)上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1年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被挪用和滞留资金143.94亿元已全部追回或拨付,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581项。
刘家义说,对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显示,有些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以来收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收入101.25亿元。
商务部、卫生部和农业部2008年以来接受的国外无偿援助资金收入62.09亿元、支出10.92亿元。
财政部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入372.83万欧元、支出173.82万欧元;贸促会控股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应上缴的投资股利分红1.7亿港元。
刘家义作2011年审计报告时指出,审计抽查62个县级医院中,23家县级医院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其中比应收药费加价高达12倍。
54个县2011年虚列支出66.56亿元
为了解地方财力保障情况,审计署组织对18个省区市县级财力总体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现象。54个县中,有53个在2008年至2011年间出台221份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优惠政策文件,将相关企业上缴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70.43亿元返还企业。
同时,一些县在无真实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过列收列支的方式空转土地出让收入或以财政借款等方式缴税,造成虚增财政收入33.13亿元。
对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54个县2011年财政报表少反映收入83.29亿元、支出44.50亿元,虚列支出66.56亿元。
-被审计出的问题
财政转移支付管理
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未实现预期目标。抽查144户取得“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企业中,有45户虚假申报套取资金2.41亿元,13家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抽查35个已完工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项目,有10个建成即闲置,16个实际年发电量低于设计标准。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基金征缴不到位。
铁路建设基金尚未将以合资形式建设和运营的铁路线纳入基金征收范围。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欠缴58.24亿元。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至2011年底,4100户中央部门所属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2户中央金融类企业虽按其出资人分别向财政部、中投公司和人民银行上缴利润,但尚未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现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仍偏低。尽管2011年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但个别企业的收益上缴比例仍低于其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
国库管理
部分国外无偿援助资金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截至2011年底,有9个专用账户仍由财政部国际司管理,当年收支分别为2.66亿元和1.36亿元。
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操作不够完善。主要是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划分不够明确,加之向授权支付代理银行支付的手续费上不封顶,不利于控制费用,如财政部2011年将铁道部直接支付的部分支出调整为授权支付,导致多支付手续费1168万元。